外观
审校报告四:方剂技法
总评:本分部六篇整体质量较高,尤以 02 篇君臣佐使解析之细(多数方均能落到"一出一入""散收并用""补中寓泻"的方眼)、04 篇腧穴定位逐条对标 GB/T 12346、05 篇气胸与断针处置流程、06 篇扳法安全边界与蜂疗过敏警示,均达到教材可用水平,全篇参见链接目标经逐一核验全部存在。主要缺陷集中在三处:一是 02 篇少数经方的组成与剂量存在可核验的硬错误(大黄牡丹汤牡丹皮/桃仁用量、温脾汤漏当归、朱砂安神丸朱砂超药典量、萆薢分清饮误植药味),须优先更正;二是方剂门类不全——缺"表里双解剂""祛暑剂""涌吐剂""固涩剂"四个教材门类,且 01 篇所列十余门与 02 篇实际篇目不对齐,炙甘草汤等高频方缺席;三是安全警示体例不统一——穿山甲/羚羊角的管制表述、含朱砂雄黄三宝的孕妇禁忌、苦杏仁小毒、天灸过敏等,与 03、07 两篇已有的结论存在口径落差。04 篇"361 穴/现行国家标准"与 GB/T 12346—2021 实为 362 穴(含印堂归督脉)之间的矛盾,已由文中"版本注明"察觉但未在表格口径上消解,宜正面处理。建议按本报告"三、修改优先级"前 15 条先行修订,余项可并入下一轮。
一、问题清单
01-方剂学总论
| 编号 | 文件:方名/穴名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正确表述 | 严重度 |
|---|---|---|---|---|---|
| F4-01 | 01-总论 §二"八法与方剂门类"后段("现代教材在八法之下又展开为…") | 遗漏 | 所列十六门为"解表、泻下、和解、清热、温里、补益、固涩、安神、开窍、理气、理血、治风、治燥、祛湿、祛痰、消食、驱虫",缺《方剂学》规划教材并列设立的"祛暑剂"与"表里双解剂"二门,与 02 篇实有内容亦不对齐(02 篇既无此二门,亦未说明并入他门)。 | 建议改写为:"……解表、泻下、和解、清热、祛暑、温里、表里双解、补益、固涩、安神、开窍、理气、理血、治风、治燥、祛湿、祛痰、消食、驱虫等十余门",并在 02 篇增设相应专节。 | 高 |
| F4-02 | 01-总论 §八 方剂学发展简史(与 02 篇参见的联动) | 遗漏/一致性 | 01 篇 §五"酒剂"条举例"炙甘草汤原方'清酒煎'即其变格",但 02 篇全篇无炙甘草汤,读者无法据本分部复核该例;炙甘草汤亦为《方剂学》补气门代表方。 | 02 篇"六、补益剂—(一)补气"下补入炙甘草汤(出自《伤寒论》《金匮要略》):炙甘草、生姜、人参、生地黄、桂枝、阿胶、麦门冬、麻仁、大枣(清酒与水同煎);功效益气滋阴、通阳复脉;主治 1)气虚血弱之心动悸、脉结代;2)虚劳肺痿。 | 高 |
| F4-03 | 01-总论 §五"汤者荡也,丸者缓也"("散者散也") | 出处 | "散者散也"与前二句并列为"后世药性赋一类歌诀",但未标不确定标记,而"丸者缓也""汤者荡也"已标"确切出处存疑"。 | 建议统一标注:"此三句见于《本草纲目·药性赋》类歌诀文字,多谓本于金元药性论,确切出处待核(建议查《本草纲目》卷十二及《汤头歌诀》诸家解说)。" | 低 |
| F4-04 | 01-总论 §三"例解:麻黄汤"末句 | 出处 | "后世誉为'开表逐邪发汗第一峻剂'"——此语未见明确出处,且"峻剂"一词对麻黄汤的评价口径(教材多作"发汗解表第一方/发汗峻剂")易生歧义。 | 改为"故后世誉为发汗解表第一方、发汗峻剂(《方剂学》习称),其开创的'开腠理、宣肺气'治法为后世辛温解表诸方所宗"。 | 低 |
| F4-05 | 01-总论 §九"十剂"表"重可镇怯—朱砂安神丸" | 安全/一致性 | 举例用含汞制剂而未附任何警示,与 07 篇《用药安全与使用须知》"朱砂:有毒,不可过量、久服;孕妇禁用"的口径不一致。 | 表内该格改为:"重可镇怯|重镇安神定惊|朱砂安神丸(含朱砂,禁久服,孕妇禁用)"。 | 中 |
| F4-06 | 01-总论 §四"2. 药量增减"三承气汤表 | 一致性 | 01 篇此处举"厚朴三物汤、厚朴大黄汤"为经典例证,而 02 篇仅在大承气汤条下设"大、小、调胃三承气汤"对比表,02 篇全篇无厚朴三物汤、厚朴大黄汤,两篇例证未打通。 | 02 篇"二、泻下剂"下补二方,或于 01 篇表下加一句互见:"(厚朴三物汤、厚朴大黄汤见《代表方剂详解》"消食/泻下门)。 | 中 |
| F4-07 | 01-总论 §六"3. 特殊煎法详表"另炖行 | 安全/一致性 | 另炖(另煎)栏列"人参、西洋参、羚羊角",与 03 篇《05-止血活血…》"赛加羚羊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使用须凭法定许可"、以及 02 篇仅在羚角钩藤汤作"山羊角代"的处理不一致。 | 改为"人参、西洋参(贵重药另煎兑服);羚羊角(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须凭法定许可,临床多以山羊角或水牛角代)"。 | 中 |
| F4-08 | 01-总论 §七"4. 饮食禁忌与中病即止" | 安全 | "服药期间忌生冷、油腻、辛辣、腥膻及不易消化之物"未提示服药期间忌酒。本分部 07 篇明确"乌头类忌酒""含朱砂者忌溴化物/碘化物",此条若缺,前述警示在总论层失去呼应。 | 增补:"服药期间忌酒(乙醇促乌头碱溶出吸收,并可增加含朱砂、雄黄制剂的毒性);忌含碘、溴之食物与药物(与朱砂类同服可生成碘化汞/溴化汞)。" | 中 |
02-代表方剂详解
| 编号 | 文件:方名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正确表述 | 严重度 |
|---|---|---|---|---|---|
| F4-09 | 大黄牡丹汤 | 剂量 | 【组成】作"牡丹皮9g,桃仁12g"。原方《金匮要略》:"大黄四两、牡丹一两、桃仁五十个、瓜子半升、芒硝三合",按 1两=3g 折算牡丹皮应为 3g;桃仁五十个约合 9g。现剂量与原方及教材均不合。 | 【组成】大黄12g(后下),牡丹皮3g,桃仁9g,冬瓜仁30g,芒硝9g(冲服)。 | 高 |
| F4-10 | 温脾汤 | 组成 | 【组成】作"大黄12g,附子9g,干姜6g,人参6g,甘草6g",漏列当归——通行教材(《方剂学》)温脾汤组成为"大黄、当归、干姜、附子、人参、甘草"六味,本方"攻下与温补并行"当归为不可省之品。另《备急千金要方》原书另有不含当归之异本,属版本问题,宜注明。 | 【组成】大黄12g(后下),当归9g,干姜6g,附子9g(先煎),人参6g,炙甘草3g。(待核:原书版本差异——通行教材作六味含当归、甘草3g;《千金方》原文或作"甘草二两、人参、干姜、附子各二两、大黄四两"五味,建议在"出处"栏注明"通行教材本含当归"。) | 高 |
| F4-11 | 朱砂安神丸 | 剂量/安全 | 【组成】作"朱砂3g(水飞,冲服或丸衣),黄连6g(原方五钱,较生地为重)"。两处问题:①现行《中国药典》朱砂【用法用量】为 0.1~0.5g,多入丸散服,不入煎剂,3g 已超药典量;②括注"原方五钱"系黄连而非朱砂之原量,属张冠李戴(原方《内外伤辨惑论》朱砂五钱、黄连六钱、生地二钱半、当归二钱半、炙甘草五钱)。 | 【组成】朱砂1g(研极细末,水飞,为丸衣,药典限量0.1~0.5g,不入煎剂)、黄连6g(原方六钱)、生地黄6g、当归6g、炙甘草6g(原方各二钱半、五钱)。并保留原"含汞不可久服、孕妇禁用"警示,另补"忌与含碘、溴化物同服"。 | 高 |
| F4-12 | 萆薢分清饮(附·一句话方剂) | 组成 | 【组成】作"萆薢、益智仁、乌药、山药(原方加石菖蒲、盐煎)"。《杨氏家藏方》萆薢分清饮为川萆薢、益智仁、石菖蒲、乌药四味研末、盐汤调下;"山药"疑与"缩砂仁/石菖蒲"混植,且与括注自相矛盾。 | 萆薢、益智仁、石菖蒲、乌药各等分,研末,每服二钱,盐汤调服(待核:《方剂学》所载组成以石菖蒲为君、益智仁/乌药为臣,务必据教材核对)。 | 高 |
| F4-13 | 02 篇 门类结构("一、解表剂"至"十六、驱虫剂") | 遗漏 | 缺《方剂学》规划教材独立设立的四个门类:表里双解剂(大青龙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葛根黄连芩汤、厚朴七物汤、大柴胡汤、防风通圣散、柴葛解肌汤)、祛暑剂(现仅"清热剂—清暑"一节一方)、涌吐剂(瓜蒂散、瓜蒂大黄汤)、固涩剂(牡蛎散、金锁固精丸、四神丸、缩泉丸、桑螵蛸散、真人养脏汤——现四神丸、金锁固精丸被塞入补益剂、牡蛎散仅列"一句话方剂")。 | 增设"十七、表里双解剂"(至少收大青龙汤、大柴胡汤、葛根黄连芩汤、防风通圣散四首为骨干);将"清热剂—清暑"升格为独立"祛暑剂"门(补六一散、清络饮);新增"涌吐剂"门(瓜蒂散:瓜蒂、赤小豆;涌吐痰涎宿食毒物;体虚、孕妇禁用);新增"固涩剂"门并把现有四神丸、金锁固精丸、牡蛎散迁入。 | 高 |
| F4-14 | 仙方活命饮、复元活血汤(穿山甲) | 安全/一致性 | 【组成】仅注"穿山甲(今多以代用品)"。03 篇《05-止血活血…》已明确:"2020 年版《中国药典》已不再收载穿山甲;2020 年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 CITES 附录 I,一律不得捕捉、交易与药用,古方以猪蹄甲、王不留行、路路通替代"。本篇口径明显弱于 03 篇。 | 两处括注均改为:"穿山甲(2020 年版《中国药典》已不收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一律不得捕捉、交易与药用;今以猪蹄甲、王不留行、路路通等代用)"。 | 高 |
| F4-15 | 羚角钩藤汤(羚羊角)、青蒿鳖甲汤(加减"加羚羊角") | 安全/一致性 | 羚角钩藤汤注"今多以羚羊角粉冲服或山羊角代",青蒿鳖甲汤加减直接写"加羚羊角",均未提示管制属性,与 03 篇"赛加羚羊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须凭法定许可,临床常以山羊角代"不一致。 | 羚角钩藤汤括注改为"赛加羚羊角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使用须凭法定许可;今多以山羊角(代)先用,或用水牛角、钩藤、桑叶、菊花等代";青蒿鳖甲汤加减改为"阴虚欲作抽搐者加山羊角(代羚羊角)"。 | 高 |
| F4-16 | 安宫牛黄丸、至宝丹 | 安全/一致性 | 二方含朱砂、雄黄、麝香,[注意]仅作"勿过量久服"/未标孕妇禁忌;而同篇紫雪丹、苏合香丸已标"孕妇忌用",07 篇亦明定"含朱砂、雄黄、乌头类、雷公藤制剂孕妇禁用"。体例不一且与全库口径相悖。 | 二方[加减/注意]统一补入:"孕妇禁用;含朱砂(汞)、雄黄(砷),只可急救暂用,中病即止,不可作保健品长期服用;忌与含碘、溴化物同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详见《用药安全与使用须知》)。 | 高 |
| F4-17 | 麻黄汤、桑菊饮、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麻子仁丸、清气化痰丸(苦杏仁) | 安全/一致性 | 苦杏仁用量分别达 9g、6g、9g、10g、6g,均列于【组成】而[注意]无一字小毒提示;03 篇明载"苦杏仁:有小毒,所含苦杏仁苷水解生成氢氰酸,过量可致中毒(眩晕、心悸、呼吸抑制),小儿尤当慎用;婴儿慎用;药典常用量 5~10g"。 | 各方[加减/注意]增补一句:"本方苦杏仁有小毒,所含苦杏仁苷过量可致氢氰酸中毒;药典常用量 5~10g,婴儿慎用,勿超量久服。" | 高 |
| F4-18 | 参苓白术散 | 剂量 | 【组成】前半列"莲子肉、薏苡仁、砂仁、桔梗各6g,白扁豆9g,人参、白术、茯苓、山药、甘草各15g",其中甘草15g明显高于教材(6g),且与后半自列的"汤剂酌减"(甘草6g、山药15g、薏苡仁9g)自相矛盾;薏苡仁6g、白扁豆9g亦与教材不合。 | 【组成】统一为教材汤剂量:人参9g,白术9g,茯苓9g,炙甘草6g,山药15g,白扁豆12g,莲子肉9g,薏苡仁15g,砂仁6g(后下),桔梗6g(原方为散,枣汤调下)。 | 中 |
| F4-19 | 桑杏汤 | 剂量 | 【组成】作"桑叶、杏仁各9g"。教材《方剂学》桑杏汤桑叶量为 3g(原方一钱),取其"轻宣温燥、不遏肺气";9g 偏重。 | 【组成】桑叶3g,杏仁9g,沙参12g,象(浙)贝母6g,淡豆豉6g,栀子皮3g,梨皮适量。 | 中 |
| F4-20 | 养阴清肺汤 | 剂量 | 【组成】作"生地黄15g,麦冬9g,玄参9g,牡丹皮6g,白芍6g,贝母6g,薄荷3g,甘草3g"。教材通行量偏小(生地6g、麦冬4g、玄参4g、丹皮2.5g、白芍2.5g、贝母2.5g、薄荷1.5g、甘草1.5g),本篇约为其 2.5 倍,且郑氏原方治白喉"药宜轻清"。 | 建议改为教材通行量:"大生地黄6g,麦冬4g,玄参4g,牡丹皮2.5g,白芍2.5g,浙贝母2.5g,薄荷1.5g(后下),生甘草1.5g"(待核:以《方剂学》现行版折算为准)。 | 中 |
| F4-21 | 甘露消毒丹 | 剂量 | 【组成】飞滑石15g、绵茵陈15g、淡黄芩9g、石菖蒲6g、川贝母6g、木通6g、藿香6g、射干6g、连翘6g、白豆蔻6g(后下)、薄荷3g(后下)。教材通行量为茵陈11g、黄芩10g、川贝母5g、木通5g、藿香4g、射干4g、连翘4g、白豆蔻3g,现方多味偏重。 | 建议按教材折算:"飞滑石15g(包煎),绵茵陈11g,淡黄芩10g,石菖蒲6g,川贝母5g,木通5g,藿香4g,射干4g,连翘4g,白豆蔻3g(后下),薄荷3g(后下)"(待核)。 | 中 |
| F4-22 | 清营汤、犀角地黄汤(水牛角) | 一致性 | 【组成】水牛角30g 未标煎法;03 篇明载"常用量15~30g,镑片或粗粉先煎3小时以上,浓缩粉可冲服"。 | 两方括注统一改为"水牛角30g(镑片或粗粉须先煎3小时以上,亦可用水牛角浓缩粉冲服)"。 | 中 |
| F4-23 | 五味消毒饮 | 方解 | 【方解】全篇以"五味皆清热解毒之品"平铺,未定君臣,与本篇其余各方体例不一。 | 【方解】"君金银花,清热解毒、消散疔疮,量独重;臣野菊花,疏风清热、直折疔毒;佐蒲公英、紫花地丁、紫背天葵子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四药合用,纯以攻邪,取'疔毒宜凉解'之义。" | 中 |
| F4-24 | 清骨散 | 方解 | 【方解】将知母与胡黄连、地骨皮同列为"臣",与教材(银柴胡君;胡黄连、地骨皮臣;秦艽、青蒿、知母佐;鳖甲滋阴退热)归属不一。 | 【方解】"君银柴胡,清虚热、退骨蒸;臣胡黄连、地骨皮,清阴分伏热;佐秦艽、青蒿透伏热外解,知母清热泻火,鳖甲滋阴退热;使甘草调和诸药。" | 中 |
| F4-25 | 阳和汤 | 方解 | 【加减/注意】"'阳和通腠、温补开腠'之义"——一句中"腠"字重复,语义不通。 | 改为"'阳和通腠,温补开腠'之义(待核:通行解读为'温阳补血以治阴疽,散寒通滞以开腠理',宜据《外科证治全生集》原文校订表述)"。 | 中 |
| F4-26 | 白虎汤 | 遗漏/一致性 | 全篇未与白虎加人参汤(气津两伤、暑热伤气)辨析,而 02 篇"清暑益气汤(王孟英方)"正以此证为主治,二者关系密切易混。 | 于白虎汤[加减/注意]增补:"与白虎加人参汤之辨:本方所治为气分热盛而气津未伤(脉洪大有力、大渴引饮);暑热耗气伤津、脉洪大而虚者,宜白虎加人参汤(本方加人参)。" | 中 |
| F4-27 | 四逆汤 | 遗漏/一致性 | 未与参附汤(益气回阳)、回阳救急汤(回阳救急、益气生脉)辨析;仅"一句话方剂"列回阳救急汤而无对读。 | 于四逆汤[加减/注意]增补:"三方层次:四逆汤专于回阳救逆(姜附并用,重在回阳);阳衰兼气脱者用参附汤(四逆汤去甘草加人参,益气回阳固脱);寒邪直中三阴、真阳衰微之重证用回阳救急汤(四逆汤合六君子加肉桂、五味子、麝香)。" | 中 |
| F4-28 | 各方体例(【组成】项) | 适用性 | 【组成】体例不统一:部分方标"原方为散/为丸/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麻子仁丸、四逆散、参苓白术散等),部分方不标(原方剂量与剂型无从复核);亦极少附【原文】条文,仅桂枝汤(01 篇)、半夏厚朴汤、防己黄耆汤、桂枝茯苓丸、麦门冬汤、乌梅丸、甘麦大枣汤、胶艾汤等少数方引条文。读者据本篇难以复核原典。 | 统一体例:【组成】后附"原方:<原文药味与剂量>;今用:<折算量>";并增设可选【原文】栏,录该方《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等条文首句(无原条文者标"—")。 | 中 |
| F4-29 | 02 篇 各门 | 遗漏 | 代表方覆盖有缺口(各门骨干方):①补益·补气缺炙甘草汤(见 F4-02);②理血·活血祛瘀缺桃红四物汤、温经汤(《金匮》)、生化汤;③治风·疏散外风缺大秦艽汤、消风散;④祛湿·化湿和胃缺藿朴夏苓汤;⑤泻下·温下缺大黄附子汤;⑥和解·调和肠胃仅半夏泻心汤一汤三方,缺大半夏汤、黄连汤。 | 按 F4-13 新增门类时一并补入上述骨干方(每门建议不少于 6~8 首,使全篇达 120 首以上)。 | 中 |
| F4-30 | 大陷胸汤 | 剂量 | 【组成】大黄10g(先煎)。原方《伤寒论》"大黄十两",按 1两=3g 应为 30g;现 10g 系教材折算值,然文中未注明折算来源,与同篇"原方剂量"体例不一。 | 【组成】大黄10g(先煎,原方十两,教材折算量)、芒硝10g(冲服)、甘遂1g(研末冲服,原方一钱匕)。 | 中 |
| F4-31 | 清暑益气汤(李东垣方) | 组成 | 李东垣方药味以顿号连缀十七味,无剂量,亦无"李东垣方主治/方解",与王孟英方条目体例不对称,读者难以据本篇复核东垣方。 | 补:"(李东垣方)黄芪、苍术、人参、葛根、麦冬、五味子、泽泻、黄柏、青皮、陈皮、当归、升麻、神曲、白术、甘草(原方为散,沸汤调下)。主治:元气本虚、伤于暑湿之气虚夹湿证,症见身热头痛、口渴自汗、四肢困倦、不思饮食、胸满身重、大便溏、小便短赤。" | 中 |
| F4-32 | 参苓白术散、越鞠丸等方[加减/注意] | 安全 | 行气、攻下方未标孕妇禁忌(越鞠丸、半夏厚朴汤、枳实薤白桂枝汤、金铃子散、芍药汤、温胆汤、清气化痰丸、二陈汤含半夏/大黄/厚朴者)。 | 各该方[加减/注意]统一补:"孕妇慎用/忌用"(越鞠丸、枳实薤白桂枝汤、金铃子散、芍药汤、芍药汤含大黄官桂尤须慎)。 | 中 |
| F4-33 | 归脾汤、柴胡清肝散等方解 | 方解 | 归脾汤【方解】作"君黄芪、龙眼肉,臣人参、白术、当归",教材以人参、黄芪、白术、龙眼肉共为君,"气旺则血自生"当以此四味为主。 | 【方解】"君人参、黄芪、白术、龙眼肉,益气健脾、补心安神(气旺则血自生);臣当归养血,茯神、远志、酸枣仁宁心安神;佐木香理气醒脾,使补而不滞;使炙甘草、生姜、大枣调和。" | 低 |
| F4-34 | 银翘散、补中益气汤、半夏泻心汤、甘麦大枣汤方解 | 方解 | 使药归属与他篇不一:银翘散将桔梗、甘草列入"佐"而未标使药;补中益气汤未标升麻、柴胡为引经使药;半夏泻心汤将黄芩、黄连并入"臣";甘麦大枣汤以大枣为佐。 | 银翘散:使甘草调和、芦根煎汤;补中益气汤:升麻、柴胡为使(引经上行、升阳举陷);半夏泻心汤:黄芩、黄连为佐(苦寒泄热开痞);甘麦大枣汤:君小麦、臣甘草、佐使大枣。 | 低 |
| F4-35 | 败毒散、越鞠丸、七宝美髯丹、平胃散、至宝丹、橘皮竹茹汤 | 出处 | ①七宝美髯丹作"《本草纲目》引邵应节方",通行教材作"《积善堂方》(邵应节)",宜并存;②败毒散、越鞠丸、平胃散、金铃子散、金锁固精丸、清气化痰丸、橘皮竹茹汤等出处各家小异,未标并存说;③越鞠丸别名"芎术丸"、泻白散别名"泻肺散"、麻子仁丸别名"脾约丸"、滚痰丸别名"王隐君滚痰丸"等已标,体例不一。 | ①改为"出自《积善堂方》(邵应节),《本草纲目》引载";②对各家小异者统一加"(一说……,存疑)"括注;③补"脾约丸""泻肺散"外的别名条目(如大陷胸丸、枳实导滞丸又名枳实导滞汤等按需)。 | 低 |
| F4-36 | 磁石滚痰丸(滚痰丸) | 出处 | 作"出自《泰定养生主论》(元·王珪,号隐君,故又名王隐君滚痰丸)",别名与书名倒置:"王隐君"是作者别称,非方名别称。 | 改为"出自《泰定养生主论》(元·王珪,号隐君,故称王隐君滚痰丸),简称滚痰丸"。 | 低 |
| F4-37 | 汤类方"煎服法"提示 | 一致性 | 【加减/注意】中"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标注完备(如石膏先煎、芒硝冲服),唯大承气汤之大黄后下、大陷胸汤之甘遂不入煎已注,然大黄牡丹汤之芒硝"冲服"、温脾汤之大黄"后下"虽注而未在方解中说明"泻下药后下取其气"之理。 | 各泻下方方解末统一补一句:"大黄后下、芒硝冲服,取其泻下之力而不致久煎破坏。" | 低 |
03-针灸学总论
| 编号 | 文件:穴名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正确表述 | 严重度 |
|---|---|---|---|---|---|
| F4-38 | 03 篇 §三"针灸治疗原则" | 遗漏 | 归纳为"补虚泻实、清热温寒、标本缓急、三因制宜"四条,缺《方剂学》针灸学教材《针灸治疗总则》所列的**"舒筋活络""调和气血"**两条(其余两条教材亦有);"标本缓急"实属"治病求本"之具体化。 | 建议六条并列:①舒筋活络;②调和气血;③补虚泻实;④清热温寒;⑤治病求本(标本缓急);⑥三因制宜。每条补一句针灸学定义与取穴例(如舒筋活络—局部腧穴+阿是穴、舒筋利节;调和气血—足三里、气海、三阴交等)。 | 中 |
| F4-39 | 03 篇 §六"国际推荐的适应症概况" | 出处 | "2002 年 WHO…列出疗效较为确切的 28 种病证"——此 28 种之数为中文文献常引,WHO 原报告(Acupuncture: Review and Analysis of Reports on 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s, Geneva 2002)所列病种数与分级需核对原文。 | 改为"该报告按证据强度对数十种病证作了综述,其中获较充分证据支持者二十余种(中文文献常概称'28 种',具体数目待核——建议查 WHO 原报告附录)";并保留原文"证据质量参差、宜以最新循证评价为准"之限定语。 | 中 |
| F4-40 | 03 篇 §七 禁忌表"孕妇"行 | 一致性 | 列"合谷、三阴交、至阴、昆仑等有兴奋子宫倾向的腧穴禁用或慎用";而 04 篇将至阴列为"艾灸矫正胎位"之要穴、05 篇《刺法灸法》亦载天灸贴敷——同一穴既是常用治疗手段又被列为孕妇禁用,体例上宜区分"禁针"与"慎用/可灸但须专业指导"。 | 改为:"腰骶部、腹部禁针禁灸;合谷、三阴交、昆仑为孕妇禁针(强刺激可致动胎、堕胎风险);至阴用于胎位不正矫正时属特定适应,须由专业人员在非孕早期或医嘱下施灸,不作常规取穴,不可自行灸之。" | 中 |
| F4-41 | 03 篇 §四"(三)特定穴应用概说"表 | 一致性 | 表列特定穴九类及数目(五输穴 60、原穴 12、络穴 15、郄穴 16、背俞 12、募穴 12、八会 8、八脉交会 8、下合 6),独缺"经穴总数(361/362)与经外奇穴总数"口径,与 04 篇 F4-42 的矛盾无从对读。 | 表末补一行:"经穴总数:通行教材计数 361 个(十二正经309+任脉24+督脉28);GB/T 12346—2021 计入印堂归督脉后为 362 个(见 04 篇'版本注明')。经外奇穴约 48 个(待核)。" | 中 |
| F4-42 | 03 篇 §四"取穴三法" | 遗漏 | 只述近部、远部、对证取穴三法,未及阿是穴(以痛为腧)取穴法与经验取穴/特定要穴取穴法,而 03 篇特定穴表、04 篇歌诀均依赖后者。 | 增补第四法:"阿是(经验)取穴——以压痛点、反应点、条索、结节处取穴,《灵枢·经筋》'以痛为腧'是其实践依据;常用于软组织损伤、痹痛、痛证,如腰痛取腰部阿是穴、落枕取手背落枕穴。" | 中 |
| F4-43 | 03 篇 §五"(一)传统时间针法" | 遗漏 | 只述子午流注、灵龟八法、飞腾八法之名,未涉**子午流注的实际开穴方法(纳子法、纳甲法、养子法)**基本操作,读者无法据本篇"复核"。 | 增补一段:"纳子法:以十二经脉的五输穴配属地支,按经脉旺衰时辰取该经当时开穴(子时胆、丑时肝、寅时肺…);纳甲法:以十天干配合经脉与时辰推算开穴(甲己辰戌丑未八时开公孙…);临床多采纳子法与灵龟八法合用,具体开穴表待核(建议查《针灸大成·流注指微赋》诸家注本)。" | 低 |
04-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
| 编号 | 文件:穴名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正确表述 | 严重度 |
|---|---|---|---|---|---|
| F4-44 | 04 篇 §一"(二)腧穴的分类"表首行 | 口径/一致性 | 表内写"现行国家标准361个经穴",而紧随其后的"版本注明"自陈"GB/T 12346—2006 及现行版 GB/T 12346—2021 已将印堂归入督脉(该计数下督脉29穴、经穴总数362)"——表头与自注互相否定,且"现行国家标准"与"通行教材计数"两个不同来源被混为一栏。 | 改为两行并列:" | 十四经穴(经穴) |
| F4-45 | 04 篇 §一"(二)腧穴的分类"表第 2 行 | 出处/口径 | "经外奇穴|国标收录48个"——GB/T 12346—2021《腧穴名称与定位》主要规范十四经穴名称与定位,对经外奇穴仅有部分收录,"国标收录 48 个"之归属与数字须核。 | 改为"经外奇穴|通行教材概数 48 个(GB/T 12346—2021 仅就部分经外奇穴名称与定位作出规范,非全部收录,待核)|有定名定位、效验确切而未归入十四经者,如太阳、十宣、夹脊". | 中 |
| F4-46 | 04 篇 §三"(四)十六郄穴"表 | 定位/主治 | 表中"阴跷脉|交信"。通行《针灸学》教材十六郄穴中,阴跷脉郄穴多作 照海(交信为阴跷脉之交会穴/郄穴系《针灸大成》另一说),此条体例在教材间不统一。 | 待核(建议查《针灸学》规划教材"郄穴"表与 GB/T 12346)。建议加注:"阴跷脉郄穴一说作照海,一说作交信(古法),本库从教材说作照海。" | 中 |
| F4-47 | 04 篇 §二"(一)骨度分寸法"表末三行 | 定位 | 表中列"下肢|臀横纹至腘横纹|14|定承扶、殷门",此条不见于通行骨度分寸表(通行条目为"股骨大转子至腘横纹 19 寸")。承扶、殷门的定位亦不宜用"臀横纹至腘横纹 14 寸"折量。 | 删除该行,或改为" | 下肢 |
| F4-48 | 04 篇 §二"(三)手指同身寸"表"横指同身寸(一夫法)" | 定位 | 表述为"以中指中节近端横纹为准四指宽度",通行说法为"以中指中节横纹(即中间一节横纹)为准","近端"易被读作第一指节(近腕节)。 | 改为"食、中、无名、小指并拢伸直,以中指中节(中间一节)的横纹为准,四指并拢之宽度即为 3 寸(名'一夫法')"。 | 中 |
| F4-49 | 04 篇 §四"(七)足太阳膀胱经"常用穴表 | 遗漏 | 该经为十四经穴最多之经(67 穴),且治目、治鼻、治腰腿之要穴多有,而常用穴表仅列大杼、风门、肺俞、膈俞、肝俞、脾俞、肾俞、次髎、委中、膏肓、昆仑、至阴 12 穴,缺睛明、攒竹(目疾要穴,且操作特殊,是本篇安全提示反复强调的眼区代表),另缺承山、飞扬、秩边、申脉、束骨、京骨等。 | 增补:"睛明|目内眦内上方眶内侧壁凹陷(IB10,GB/T 12346 定位于目内眦内上方眶内侧壁凹陷)|目赤肿痛、迎风流泪、视物不明、近视、急性结膜炎|以左手拇食指(刺右手睛明时)绷紧眼睑,将眼球推向内上方固定,针尖靠眶内侧壁缓慢直刺0.5~1寸,不提插捻转,不留针,出针后按压针孔防出血;孕妇慎用。" "攒竹|面部,眉头凹陷中,额切迹直上|眉棱骨痛、目赤肿痛、眼睑瞤动、眼睑下垂、面瘫|向鱼腰方向平刺或斜刺0.5~1寸;眼区不宜深刺与提插。" | 中 |
| F4-50 | 04 篇 §三 特定穴详解(整体) | 遗漏 | 九类特定穴中已列五输、原、络、郄、俞募、八会、八脉交会、下合,唯缺教材与临床最常用的 十二井穴(急救要穴)与 四关穴(合谷+太冲) 两类;亦缺 交会穴(如三阴交为肝脾肾三阴交会、关元为小肠任脉膀胱三焦四脉交会、阳陵泉为胆与下合/筋会交汇等)。 | 增设三表: ①十二井穴表:手太阴少商、手阳明商阳、足厥阴大敦、足少阳窍阴(四缝穴以三棱针点刺挤出黄白透明液体,泄热开窍,用于小儿高热、食积);手少阴少冲、手太阳少泽、足太阴隐白、足少阴涌泉(点刺出血治高热、神昏、癫痫;孕妇禁刺少商、少泽)。 ②四关穴:合谷(手阳明)+ 太冲(足厥阴),双侧同取,为平肝息风、和胃降逆、醒脑开窍之要穴,主治头面诸疾、胁肋胀痛、郁证、眩晕、癫狂痫、半身不遂。 ③交会穴举例:三阴交(肝脾肾)、关元(小肠·任·膀胱·三焦)、中极(膀胱·任)、阳陵泉(胆下合兼筋会)、风池(足少阳·阳维)、肩井(足少阳·阳维)、列缺(手太阴·任)等。 | 中 |
| F4-51 | 04 篇 §四"(十三)任脉"表中"膻中"行 | 定位 | 定位作"前正中线两乳头连线中点",未标注横平第 4 肋间隙(GB/T 12346 与教材通例),而本篇骨度分寸表本身即以"定膻中(平第4肋间)"表述,体例不一;且以乳头定位对乳房发育者及男性皆不适用。 | 改为"心包募、气会;在胸部,横平第 4 肋间隙,前正中线上(骨度可从两乳头连线中点取,男子及乳房发育者宜以第 4 肋间隙为准)|平刺或斜刺0.3~0.5寸。切忌直刺过深(深刺可致气胸)"。 | 中 |
| F4-52 | 04 篇 §五"常用经外奇穴"表中"少泽"(属十四经常用穴表) | 定位 | 【注意】栏作"孕妇慎"。通行《针灸学》少泽(乳泉)主治乳少、乳痈,孕妇慎刺之说主要见于合谷、三阴交、昆仑、至阴,少泽未列;同时 05 篇"小儿推拿"系统以少泽为催乳常用穴。 | 删去"孕妇慎"或改为"(待核:各教材对少泽是否列孕妇禁忌不一,建议据《针灸学》现行版处理)";另在主治中补"乳少(小儿推拿少泽为催乳要穴)"。 | 低 |
| F4-53 | 04 篇 §六"取穴歌诀选录" | 遗漏 | 仅收四总穴歌与若干续句,未收《针灸大成》"八脉交会穴歌""行针指要歌(即《针灸聚英·杂病穴法歌》:'头顶项强求后溪…')""经穴主治歌"与《标幽赋》八法(八会穴歌)等针灸临床必诵之歌诀。 | 增补"八脉交会穴歌"(本篇 §三(八)已录,可交叉引用)与"行针指要歌":"哑门劳宫三里合,三阳交穴亦堪攻;再与行间治目疾,肩髃环跳泻水分;太冲太溪治目疾,列缺咳嗽最相应;少商少泽治乳痈,委中腰腿取亦宁;内关治心胸痞,膻中音响太陵通;曲池合谷治面口,间使统治心胸闷。" | 低 |
05-刺法灸法
| 编号 | 文件:穴名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正确表述 | 严重度 |
|---|---|---|---|---|---|
| F4-54 | 05 篇 §二"针刺异常情况的处理与预防"表"晕针"行 | 安全 | 处理栏作"令患者平卧、保暖、饮温开水或糖水,掐按水沟;重者掐人中、灸百会,按休克急救并请会诊"——"水沟"即"人中",同穴重出,且遗漏头低足高位、监测意识与血压、症状缓解后休息、暂缓当日治疗等关键步骤。 | 处理栏改为:"立即起出全部毫针,置患者于头低足高位(平卧、抬高下肢)的通风处,松解衣领,保暖并饮温开水或温糖水;轻者掐按水沟、内关、涌泉,或灸百会、气海、神阙,多可于 10~20 分钟内恢复;重者(意识丧失、脉微欲绝、二便失禁)立即按心肺复苏/抗休克急救处理,必要时吸氧、开放静脉通路,并请会诊。症状缓解后休息不少于 30 分钟,当日不再施针,改期复诊。" | 中 |
| F4-55 | 05 篇 §三"(五)灸法禁忌"表 | 安全 | 禁忌表列实热证、颜面部、血管关节、孕妇、化脓灸人群、感觉障碍者、皮肤破损七项,缺"施灸后处理"与"灸疮护理":天灸/化脓灸起泡后的消毒、破溃感染的处置,全篇(除 06 篇三伏贴处)未述;亦缺《针灸大成》所载禁灸部位(如睛明、丝竹空、迎香等面部诸穴)及"施灸室内忌通风过烈、避风寒"之调护。 | 表后增补一节"(六)灸后调护":①艾条温和灸后局部红晕属正常,忌即刻冷水刺激、忌吹风受凉;②若出现水疱,小者不必挑破,勿摩擦伤皮,保持清洁干燥;大者以无菌针头在水疱低位穿刺引流,外涂碘伏/龙胆紫草油,纱布覆盖,切忌自行挑破或外敷不明药膏;破损、感染者停止施灸并就医;③化脓灸(瘢痕灸)须术前知情同意、灸疮化脓期保持清洁、约 2~6 周愈合留瘢,期间禁搔抓。④室内灸治宜通风防烟尘过敏;施灸后避风寒、饮温水。 | 中 |
| F4-56 | 05 篇 §三"(二)灸法分类体系"表"天灸"行 | 安全 | 天灸(药物发泡灸)仅注"刺激性药物(白芥子等)敷穴令发泡",未提示接触性过敏性皮炎风险,与 06 篇贴敷疗法仅写"小水泡消毒后可自行吸收"不构成呼应,二者皆未设过敏警示。 | 改为"其他灸法|天灸(药物发泡灸)|以白芥子、斑蝥、皂角等发泡药物敷穴令起泡,用于哮喘、过敏性鼻炎'冬病夏治'(三伏贴,详见《推拿与其他外治法》)|⚠ 白芥子等发泡药可致迟发型接触性皮炎(IV型超敏反应),皮损可融合、溃烂、继发感染;须先做皮试,敷贴时间按年龄与皮肤反应严格控制(小儿尤短),出现大面积皮疹、渗液、发热者立即停用并就医。" | 中 |
| F4-57 | 05 篇 §一"(五)针刺补泻"表"捻转补泻"行 | 方解/一致性 | 表内以"(传统以拇指向前为主)"表补、"(拇指向后为主)"表泻,未界定持针手与转动的解剖方位;"拇指向前"随右/左手持针而"左转/右转"结论相反,易生歧义。 | 改为:"捻转补泻|左转为补(行针时针身顺时针旋转,即右手持针拇指向前推、食指向后),用力轻、频率慢、角度小(宜90°~180°);右转为泻(逆时针旋转,拇指向后),用力重、频率快、角度大(宜180°~360°)。传统称'左转补、右转泻',唯须注明持针手方向方不致混淆。(古法有'迎随补泻'与捻转左右相反之说者,属学术争议,待核)" | 中 |
| F4-58 | 05 篇 §一、§四(整体) | 遗漏 | 全篇未收《灵枢·官针》"十二节刺"(病在经者取之经、刺痹不去取之井、合治内腑等)与"五刺(病在脏取之井、在腑取之荥、在经取之输、在络取之经、在病所取之局部)、"十二刺"(关刺、豹文刺、焠刺、俞刺、缩刺、直针、报刺、 Gaul 等)术语,读者无从据本篇复核古法刺法名实;仅在"火针"处提到"焠刺"。 | 增设"§五《灵枢·官针》刺法术语表":①十二节刺——以刺法与病位相应(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俞;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病在四时者刺阴之井);②五刺——"病在脏者取之井,病在腑者取之荥,病在经者取之输,病在络者取之经"(《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③十二刺——关刺(刺关节)、豹文刺(点刺血络)、焠刺(火针)、俞刺(刺背俞)、缩刺(病取小络)、直针(直取病所)、报刺(刺痛点,摩而循之)、伏梁、推内外、阴刺(刺脏腑募穴)、傍俞刺(俞募相配)、代取;④注明现代临床已多不直接采用,古籍刺法名目"待核(《灵枢·官针》原文)。" | 中 |
| F4-59 | 05 篇 §四"(三)电针" | 安全 | 仅注明"心脏植入起搏器者禁用",缺孕妇慎用、小儿慎用、局部感觉障碍者慎用、电流过大致电击伤与横纹肌溶解等;亦缺"电针不宜用于颈项胸背等气胸高危部位之深刺后""不宜代替人工呼吸与心脏除颤"之提示。 | 增补:"禁忌与注意:心脏起搏器、植入式除颤器者禁用;孕妇(尤其腰骶、腹部穴)慎用;儿童、老年、感觉障碍者电流强度须减半并加强监护;电针绝不可取代人工呼吸与心脏除颤;电流过大或时间过长可致电击伤、局部灼伤及肌肉损伤,刺激强度以患者耐受为度,勿以"越强越好"为求。" | 中 |
| F4-60 | 05 篇 §四"(一)三棱针(刺络放血)"末句 | 安全 | 末句仅"放血量与频次依证而定,体虚、出血倾向者与孕妇慎用",未列具体禁忌(出血性疾病、凝血功能障碍、服抗凝药、皮肤感染处、大血管浅在处)与消毒要求;06 篇"刺络拔罐"亦仅回链。 | 改为:"禁忌:出血性疾病、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障碍、长期服用抗凝/抗血小板药者;孕妇(腰骶、腹部尤禁);体虚、久病、贫血明显者慎;局部皮肤感染、溃疡及大血管浅在处禁刺。操作要求:一人一针一用,用后按压针孔止血至完全停止,记录出血量;年老体弱、儿童每次总出血量不宜超过 5~10mL,间隔不宜少于 3~5 日。" | 中 |
| F4-61 | 05 篇 §四"(四)水针(穴位注射)" | 安全 | 未警示"维生素B1 针剂国内已少用(可致过敏性休克)"、中成药针剂须有国药准字与说明书、严禁将非注射用中药制剂作穴位注射(曾有鱼腥草、丹参、红花等注射剂致严重过敏的报道),亦缺剂量上限与禁注部位明确化。 | 改为:"注意:①须使用经批准文号、说明书载明可注射的制剂,严禁将口服剂型、未经批准的中药汤剂或提取物作穴位注射;②常用量为肌内注射量的 1/5~1/2,每日或隔日 1 次,疗程以 5~10 次为宜;③孕妇、婴幼儿、过敏体质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④禁注部位:关节腔、脊髓腔、大血管、神经干、孕妇腰骶与腹部;⑤维生素B1 注射液国内临床已趋于少用(过敏风险),宜以甲钴胺等替代;⑥注射后观察 5~15 分钟方可行针,备好抢救药品。" | 中 |
| F4-62 | 05 篇 §一"(四)行针与得气"表 | 遗漏 | 辅助手法表列循、弹、刮、摇、飞、震颤六法,缺《针灸大成》《针灸聚英》所载的 "循、摄、弹、搓、循、盘、捣、摇、飞、颤、抖" 中的"摄法(爪切法)"与"捣法(捣臼法)",读者无法据本篇复核捣针、盘针等手法名实。 | 表内补:"摄法(爪切法)|针体留在穴内,医者用拇食中指爪切针体上下,促使得气|催气、行气|"; 另加一段:"捣法(捣臼法):针体浅深上下提插如"捣臼",大幅提插,捣法属泻法(重捣为泻、轻捣为补);盘法:针体作360°旋转,仅用于肌肉丰厚处,常与摇法同施。" | 低 |
06-推拿与其他外治法
| 编号 | 文件:穴名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正确表述 | 严重度 |
|---|---|---|---|---|---|
| F4-63 | 06 篇 §四"(四)贴敷疗法" | 安全 | 全文详述历史、三伏贴原理与起泡处理,但无禁忌清单(皮肤破损/瘢痕/疥疮/痈疽处禁用;接触性皮炎体质、精神病发作期、孕妇腰腹部、2 岁以下婴幼儿、发热或病情急性发作期慎用/暂缓;敷贴时间过长致水疱过大与继发感染),与 05 篇"天灸"同为空白。 | 增补"禁忌与注意":①禁忌——皮肤破损、溃疡、感染、疥疮、瘢痕及恶性肿瘤局部;2 岁以下婴幼儿(皮肤菲薄、极易起疱);孕妇腹部与腰骶部(禁用活血、峻下类药贴);严重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精神病急性发作期;对胶布、药物成分过敏者(须先皮试)。②注意——单次敷贴时间成人 2~4 小时、儿童 10~30 分钟,以局部温热微痒为度,皮肤发红、灼痛应提前揭除;连续贴敷次数以 3~5 次为一疗程,间隔 1~2 年("冬病夏治");出现大疱、渗液、发热等应停用并就医。③不得将发泡剂用于面部、关节、内衣摩擦处。 | 高 |
| F4-64 | 06 篇 §五"推拿注意事项与禁忌症"表 | 安全 | 禁忌表八项(骨折、骨病、骨质疏松、肿瘤、出血倾向、心脑血管急症、皮肤破损、孕妇)缺数项关键条目:严重高血压未控制者、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严重动脉狭窄者(不宜颈部强力旋转与扳法)、严重心律失常、脊柱不稳/滑脱、恶性肿瘤转移灶、痛风急性期与关节红肿热痛期(推拿可加重)、孕早期与先兆流产者。 | 表内增补五行:" | 严重高血压未控制 |
| F4-65 | 06 篇 §六"(一)拔罐" | 安全 | 列禁忌六类(皮肤破损过敏、水肿、大血管浅在、孕妇腰骶腹部、高热抽搐、出血倾向及骨骼凹凸毛发多处),但未写"留罐起水泡的处置"与"负压过大致皮肤损伤/感染"的风险,亦未提示"皮肤破损处、水肿处、瘢痕处不宜留罐 10 分钟以上"。 | 增补:"注意:①负压以患者皮肤耐受为度,以皮肤明显隆起、颜色紫红为度,不宜过大、过久;②留罐 5~15 分钟,儿童 3~5 分钟,罐下皮肤菲薄处(面部、乳房内侧、前臂内侧)不宜超过 5 分钟;③起罐时不可强拉,按压罐缘放气;④出现水疱者:小疱勿挑破,勿摩擦,保持清洁干燥;大疱以无菌针头低位穿刺引流、外涂消毒剂并覆盖敷料,出现感染(红肿热痛、渗液、发热)应及时处理;⑤皮肤感觉障碍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者随时观察、缩短留罐时间,防烫伤与皮肤溃烂难愈。" | 中 |
| F4-66 | 06 篇 §四"(二)小儿特定穴表"·七节骨 | 定位 | 定位作"第4腰椎至尾骨端成一直线"。通行《推拿学》教材作"尾骨端至第2腰椎棘突下"(亦有作第4腰椎者),两说并存,本篇未注明。 | 改为"七节骨:尾骨端至第 2 腰椎棘突下的直线(一说至第 4 腰椎,待核——《推拿学》规划教材为准)"。 | 中 |
| F4-67 | 06 篇 §四"(二)小儿特定穴表"·内八卦 | 定位 | 定位作"以掌心为圆心、掌心至中指根约2/3为半径的圆周"。通行《推拿学》教材多作"以掌心到中指根的距离为半径",另有教材作三分之二,说法不一。 | 改为"内八卦:掌心中,以掌心为圆心,以掌心至中指根的距离(一说为该距离的三分之二,待核)为半径画一圆圈,圆周即内八卦穴。运法:顺时针为顺运(补),逆时针为逆运(清)。" | 中 |
| F4-68 | 06 篇 §四"(三)常用手法与复式操作法" | 定位/主治 | "黄蜂入洞"作"以双食、中指端揉两鼻孔下方",《推拿学》作"分别置于患儿两侧鼻孔下缘,一揉一放";"打马过天河"作"以食中二指自内关向上弹打天河水",《推拿学》作"以右手拇指蘸水,第二、三指节自**腕横纹(天河水)**推向肘横纹,边推边弹如马蹄声"。方向与部位表述与教材小异。 | ①"黄蜂入洞:用食、中二指螺纹面分别置于患儿两侧鼻孔下缘,一揉一放,反复操作;发汗解表、通利鼻窍,治感冒鼻塞、鼻流清涕(配合清天河水、揉迎香)。"②"打马过天河:先运内劳宫;再以右手拇指或食、中指的桡侧自天河水(腕横纹至肘横纹中点)腕端推向肘端,边推边弹,如马跑蹄声;清热力宏,治高热、烦躁、口渴(用于热盛而非虚寒)。" | 中 |
| F4-69 | 06 篇 §四"(二)小儿特定穴表"·肾经、大肠、小肠 | 主治/操作 | ①肾经作"旋推或向指尖方向直推",与同表"脾/肝/肺经:旋推为补,直推为清"的统一体例相反,易误;②大肠、小肠两行未标"补"向。 | 肾经改:"小指末节螺纹面|旋推为补,直推(向指尖)为清;临床以补法为主|补肾益脑、温阳下元、固涩遗尿"。大肠补:"自指尖推向虎口为补(止泻),自虎口推向指尖为清(通便)"。小肠补:"自指根推向指尖为补,自指尖推向指根为清(清热利尿、止遗尿)"。 | 低 |
| F4-70 | 06 篇 §四"(一)小儿推拿的特点" | 遗漏 | 四条特点中"频率常每分钟200次以上"未见出处;且缺小儿推拿的关键禁忌与"轻柔为主、忌重手法"原则(虽见于五、节)。另缺"介质选择"具体化(滑石粉、葱姜汁、爽身粉等已提,但未提示含滑石粉不宜用于新生儿与女婴外阴,勿吸入"、"皮肤破损、湿疹、疮疡处禁用介质")。 | 增补第 5 条:"介质选择与皮肤保护:常用滑石粉、爽身粉(爽身粉不宜用于女婴外阴与新生儿,防滑石吸入与刺激)、葱姜汁、清凉油(婴幼儿慎用,防皮肤刺激与误食)、甘草水;皮肤破损、湿疹、脓疱疮处禁用推拿与介质;推拿后以温水洗净介质,忌立即沐浴受凉。" | 低 |
| F4-71 | 06 篇 §六"(六)熨法、脐疗与其他"·灌肠、割治、挑治 | 遗漏/安全 | 割治、挑治均为有创操作(切开/挑断皮下组织),本篇仅一句功能描述,无任何无菌、消毒、适应证与禁忌说明,风险披露不足,与 05 篇"刺络/挑治"亦未打通。 | 改为:"割治:于手掌特定部位(鱼际、大鱼际内侧等)作浅切口,摘除少量皮下组织,用于哮喘、小儿疳积等。⚠ 必须严格无菌操作,须由执业医师实施;局部皮肤感染、瘢痕、糖尿病、凝血功能障碍者禁;有发热、感染者先控制感染;不得用于自行处置。";"挑治:于背部反应点挑断皮下白色纤维样物,用于痔疮、麦粒肿、痤疮等。⚠ 同属有创操作,须无菌、避开重要血管与神经,孕妇腰骶部禁。" | 中 |
| F4-72 | 06 篇 §二"成人常用手法详解"表"扳法/背法"行 | 安全 | 表内"操作要领"仅作功效性描述("成功时常闻'咔哒'弹响"),易诱导以"响"为目的;虽在"三、常见病推拿应用概要"与"脊柱扳法的安全边界"中已强调"不以闻响为目的",但手法表本身未设警示位,体例上易被单页引用。 | 表内"扳法"行末加"⚠ 高风险手法:须先排除禁忌(见下文安全边界),以"巧力寸劲"在生理范围内完成,不以闻响为目的;仅限有资质与经验的医师操作"。"背法"行末加"⚠ 禁用于严重骨质疏松、脊柱不稳、孕妇;操作时患者体位须有助手保护"。" | 中 |
| F4-73 | 06 篇 §一"(三)治则与补泻" | 一致性 | "推法向心为补、离心为泻"一条,通行推拿学多作"向心性推法为补、离心性推法为泻",本篇表述可;但揉、擦、摩三法通常不分补泻,本篇未作限定,易使读者误认为所有手法皆有补泻方向。 | 增补限定语:"上述方向、力度、速度之补泻说,属经验的'量学'概括,并非所有手法皆可分补泻:如揉法、摩法多取'和缓为补、峻急为泻',通常不再区分方向;推、拿、捏、搓、抹、拖法方可论向心/离心或顺/逆经络。请以《推拿学》规划教材'补泻手法'分类为准。" | 低 |
二、补充建议
1. 建议新增篇目
| 建议文件名 | 大纲要点 | 理由 |
|---|---|---|
07-临床各科常见病辨证论治提要.md | 按内、外、妇、儿、皮肤、骨伤、五官分科;每科给出"病名—证型—治法—代表方—代表穴—转诊指征"六栏表;转诊指征须以急危重症为主(胸痛、卒中、急腹痛、咯血、孕急、HELLP 等)。 | 02 篇只列方证、04 篇只列穴位坐标,读者缺"某病当用何方何穴"的横向索引;本篇最能承担"适用性"一责。 |
08-方剂歌括与记忆方法.md | ①四君八珍、六味知柏、逍遥四逆等方剂类方歌;②汤头歌诀("解表剂"卷)节选;③同名异方辨析专节(清暑益气汤东垣/孟英、天王补心丹/柏子养心丸、四逆汤/参附汤/回阳救急汤、大承气汤/麻子仁丸、白虎汤/白虎加人参汤等);④剂量换算表(两/钱/分—克、唐宋与现代折算的差异警示)。 | F4-28、F4-26、F4-27 均指向同一诉求:记忆与辨析层缺位,是本分部最薄弱的一环。 |
09-针灸治疗各科病症取穴表.md | 按系统列"病症—主穴—配穴—手法—疗程—疗程间休";须标出禁针穴与慎用穴、特殊要求穴(气胸高危、延髓邻近、孕妇禁忌、动脉旁)。 | 03 篇"处方结构示例"仅一例(胃脘痛),无法承担临床检索。 |
10-方剂与针灸的现代研究及证据评价.md | 只收经系统评价/荟萃分析支持的结论,附证据等级与效应量,明确区分"机制假说"与"临床效应"。 | 现状散见于 07 篇与本分部三篇之末尾注,读者难以定位。建议置于 07-考据与现代下而非本分部,以免与该分部定位重复。 |
2. 既有篇目需增补的方/穴/章节清单
02 篇(补方):炙甘草汤、大青龙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葛根黄连芩汤、大柴胡汤、厚朴七物汤、防风通圣散、柴葛解肌汤(以上入新"表里双解剂"门);六一散、清络饮、清暑益气汤(东垣方完整条目)、新加香薷饮(入新"祛暑剂"门);瓜蒂散、瓜蒂大黄汤(新"涌吐剂"门);真人养脏汤、缩泉丸、桑螵蛸散、新疆固冲汤类(入新"固涩剂"门);桃红四物汤、温经汤、生化汤、大秦艽汤、消风散、藿朴夏苓汤、大黄附子汤、大半夏汤、黄连汤、旋覆代赭汤(已有)之对读、玉女煎、止嗽散、小青龙加石膏汤、玉屏风散(已有)之对读。
04 篇(补穴/表):十二井穴表、四关穴表、交会穴表、循经取穴主治病候对照表(十二经病候→主治要穴,本篇仅列"分经主治规律"一句,可扩为逐经要穴清单);常用穴表补:睛明、攒竹、鱼腰、阳白、四白、迎香(已有)、睛明、承浆(已有)、承山、飞扬、秩边、申脉、束骨、京骨、足通谷、金门(膀胱经);养老、支正、肩贞、臑俞、曲垣(小肠经);灵台、身柱、至阳、脾俞之外的大杼之外如膏肓之外的天柱、风池已有;中脘(任)、梁门、水道、大巨(胃经);公孙(已有)、三阴交(已有)、血海(已有)之外的大都、漏谷、冲门、腹哀(脾经);照海、气穴、四满、肓俞、商曲(肾经);天池、郄门、间使(心包经);液门、中渚、阳池、会宗、四渎(三焦经);上关、头临泣、目窗、正营、悬厘、侠溪(胆经);中封、蠡沟、曲泉、急脉(肝经);至阳、腰阳关、脊中、中枢、灵台、神道(督脉);中极、水分、下脘、建里、上脘、巨阙、鸠尾、中庭、玉堂、紫宫、华盖、璇玑、廉泉(任脉)。
04 篇(补经外奇穴):太阳、印堂(已有)、四神聪(已有)、鱼腰(已有)、定喘(已有)、夹脊(已有)之外,补球后、睛明(经穴)、耳门(经穴)之外的:迎香(经穴)、定喘(已有)、天突(经穴)之外的——球后、太阳(已有)、翳明(已有)、耳尖(已有)、金津玉液(已有)、廉泉(经穴)——建议补:子宫(已有)、维道、三阴交(经穴)之外的:环跳(经穴)——即补入八邪(已有)、八风、膝眼(已有)、独阴、气端、涌泉(经穴)之外的:十宣(已有)。→ 明确增补清单:球后、八风、独阴、气端、二白、膝俞、肘尖、腰痛点、中枢(经穴)、骶椎穴。
05 篇(补节):《灵枢·官针》刺法术语表(F4-58);灸后调护(F4-55);水针/三棱针/电针禁忌完善(F4-59~F4-61);头针流派对照(焦顺发头针体系 vs 于正东头针体系 vs 国际标准头针穴名);眼针、梅花针(已有)、火针操作规范;针刺意外的报告制度。
06 篇(补节):贴敷禁忌(F4-63);推拿手法"适应证与手法选择对照表";落枕/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四病之上另补网球肘、腱鞘炎、膝骨关节炎、偏瘫康复手法、失眠、小儿厌食/腹泻手法(小儿推拿适应症已列而无对应取穴与手法);拔罐/刮痧的现代机制与操作规范;刮痧的"痧"与出痧量之证据说明(现已注明,补一句"出痧为毛细血管渗血,与'排毒'无因果证据"即可)。
3. 需全库统一的数字与表述清单
| 项目 | 现状与冲突 | 统一口径建议 |
|---|---|---|
| 经穴总数 | 04 篇表内作"现行国家标准361",自注又称国标为 362;03 篇无口径;01 篇不涉。 | 全库统一写作:"经穴总数:通行教材 361 个(十二正经 309+任脉 24+督脉 28);GB/T 12346—2021 计入印堂归督脉后为 362 个"。凡出现处必带双口径。 |
| 经外奇穴数 | 04 篇作"国标收录48个",归属存疑。 | 统一写作"通行教材概数 48 个",删去"国标收录"之表述。 |
| 朱砂用量 | 02 篇朱砂安神丸作 3g;07 篇只述"不可过量久服"未给数。 | 统一为"药典 0.1~0.5g,多入丸散,不入煎剂;孕妇禁用;忌与含碘、溴化物同服",并由 02、07 两篇同时引用。 |
| 含朱砂/雄黄/麝香/乌头类中成药的孕妇禁忌 | 07 篇作一律"禁用";02 篇仅紫雪丹、苏合香丸、七厘散标注,安宫牛黄丸、至宝丹、朱砂安神丸(孕妇)、天王补心丹(朱砂为衣)未标。 | 统一:"含朱砂、雄黄、乌头类、雷公藤制剂孕妇禁用;含麝香制剂孕妇禁用或慎用(依说明书)",在 02 篇各该方[注意]栏逐一落实。 |
| 细辛 | 02 篇 9 方均作 3g;03 篇作"药典 1~3g,古有'细辛不过钱'(本指散剂研末吞服)"。 | 维持 3g;凡注明"细辛有小毒,不宜久服过量"(已 3 处),宜再加一句"散剂研末吞服尤宜少(古'不过钱'之诫)",与 03 篇对齐。 |
| 麻黄 | 02 篇 9g(4 方);03 篇"药典常用量 2~10g"。 | 维持 9g;在各麻黄方补"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失眠者慎用;不宜久服,中病即止"(03 篇已有禁忌语,02 篇宜呼应)。 |
| 苦杏仁 | 02 篇 6~10g 无警示;03 篇"有小毒,氢氰酸中毒,婴儿慎用,药典 5~10g"。 | 统一:"苦杏仁 5~10g,有小毒,婴儿慎用,勿过量久服",02 篇五方逐一落实(F4-17)。 |
| 穿山甲 | 02 篇两处作"今多以代用品";03 篇作"2020 版药典不收载、国家一级保护、禁捕禁交易药用、以猪蹄甲/王不留行/路路通替代"。 | 统一采用 03 篇表述(F4-14)。 |
| 羚羊角 | 02 篇作"今多以山羊角代";03 篇作"国家一级保护、须凭法定许可";01 篇另煎表与 03 篇 02 篇均将其列为常规贵重药。 | 统一:"赛加羚羊角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须凭法定许可;临床多以山羊角(代)",并从"另煎/另炖"常规表移入"管制药材"附注(F4-07、F4-15)。 |
| 水牛角 | 02 篇清营汤/犀角地黄汤作 30g 未标煎法;03 篇标"15~30g,镑片先煎 3 小时以上或浓缩粉冲服"。 | 统一补煎法(F4-22)。 |
| WHO 针灸适应症数 | 03 篇作 1979 年 43 种、2002 年 28 种。 | 保留 43 种(可靠);2002 年改"二十余种(中文常概称28种,待核 WHO 原报告)"(F4-39)。 |
| 禁针/慎针表述 | 03 篇称合谷、三阴交、至阴、昆仑"禁用或慎用";04 篇于合谷、天枢、三阴交、昆仑、肩井、关元、气海、子宫标"孕妇禁针/禁灸",中极、归来、大赫标"孕妇慎"。 | 统一分三级:禁针禁灸(合谷、三阴交、昆仑、肩井、关元、神阙);慎用(中极、归来、大赫、天枢、大横、三阴交周围);特定适应下可用但须专业指导(至阴灸转胎)。避免同一级别混标"禁用或慎用"。 |
| 同名异方辨析清单 | 02 篇已辨清暑益气汤(东垣/孟英)、逍遥散/丹栀逍遥散、六味/知柏/杞菊/麦味/左归/右归、肾气丸/济生肾气丸、四物/八珍/十全、大陷胸汤/大陷胸丸、二妙/三妙/四妙、十枣汤、苓桂术甘汤、瓜蒌薤白三方 | 全库建立一张《同名异方对照表》(建议置于 08-方剂歌括与记忆方法.md),至少补入:四逆汤/参附汤/回阳救急汤、白虎汤/白虎加人参汤/白虎加桂枝汤、黄连汤/半夏泻心汤/生姜泻心汤/甘草泻心汤、大柴胡汤/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越鞠丸/越鞠保和丸、温胆汤/黄连温胆汤/十味温胆汤、天王补心丹/柏子养心丸/朱砂安神丸、酸枣仁汤/天王补心丹/交泰丸。 |
三、修改优先级(高严重度条目,按处理顺序)
| 序 | 编号 | 条目 | 一句话动作 |
|---|---|---|---|
| 1 | F4-09 | 大黄牡丹汤 牡丹皮9g/桃仁12g | 改为牡丹皮3g、桃仁9g(原方牡丹一两、桃仁五十个) |
| 2 | F4-10 | 温脾汤 漏当归 | 补入当归9g,干姜/甘草量按教材核校,并注明原书版本差异 |
| 3 | F4-11 | 朱砂安神丸 朱砂3g+"原方五钱"错位 | 朱砂改1g(药典 0.1~0.5g,不入煎剂);黄连括注改"原方六钱" |
| 4 | F4-12 | 萆薢分清饮 "山药"误植 | 改为石菖蒲(萆薢、益智仁、乌药、石菖蒲),标待核 |
| 5 | F4-13 | 缺"表里双解剂"等四门类 | 增设表里双解、祛暑、涌吐、固涩四门,至少补入 12 首骨干方 |
| 6 | F4-44 | 经穴总数"现行国家标准361"自相矛盾 | 表内改教材361/国标362 双口径,删去正文矛盾的表述 |
| 7 | F4-01 | 01 篇门类列表缺祛暑、表里双解 | 于 §二"现代教材在八法之下…"补两门 |
| 8 | F4-14 | 穿山甲两处表述弱于 03 篇 | 改为"2020 版药典不收载、国家一级保护、禁捕禁交易药用,猪蹄甲/王不留行/路路通替代" |
| 9 | F4-15 | 羚羊角无管制表述(2 处) | 补"国家一级保护、须凭法定许可、今以山羊角代" |
| 10 | F4-16 | 安宫牛黄丸、至宝丹缺孕妇禁用 | 统一补"孕妇禁用;含汞砷,急救暂用,中病即止" |
| 11 | F4-17 | 苦杏仁 5 方无小毒警示 | 五方[注意]补"有小毒,氢氰酸中毒,婴儿慎用,药典 5~10g" |
| 12 | F4-63 | 06 篇贴敷无禁忌清单 | 增补"禁忌与注意"整节(含年龄、皮肤、精神病、孕妇、发泡处理) |
| 13 | F4-02 | 02 篇缺炙甘草汤 | 补入补气门(01 篇已引其"清酒煎",须打通) |
| 14 | F4-18 | 参苓白术散 甘草15g 等原方剂量混乱且与自列汤剂量矛盾 | 统一为教材汤剂量(甘草6g、薏苡仁15g、白扁豆12g、莲子肉9g) |
| 15 | F4-55 / F4-56 | 05 篇缺灸后调护;天灸无过敏警示 | 增设"(六)灸后调护";天灸行加**接触性皮炎(IV型超敏)**警示 |
次优先(同批处理,篇幅小、收益高):F4-22(水牛角煎法)、F4-05(十剂表朱砂注)、F4-07(另煎表羚羊角)、F4-08(服药忌酒忌碘溴)、F4-36(滚痰丸别名倒置)、F4-47~F4-48(骨度/一夫法)、F4-51(膻中定位补"横平第4肋间隙")、F4-33~F4-34(方解君臣使体例)、F4-66~F4-68(七节骨/内八卦/复式手法待核)。
审校依据:邓中甲主编《方剂学》(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李冀主编《方剂学》("十三五"规划教材);梁繁荣、王华主编《针灸学》(新世纪第四版)、石学敏主编《针灸学》;房敏、宋柏林主编《推拿学》(新世纪第四版);GB/T 12346—2021《腧穴名称与定位》;GB/T 13734《耳穴名称与定位》;《中国药典》2020 年版(穿山甲删载、关木通删载等)。凡本报告标注"待核"者,建议以教材规划版与国家标准原文复核后再行改写,不得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