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治则治法 ​

本篇导读:治则是治疗疾病所遵循的总原则,治法是治则指导下针对具体证候的施治方法,方药则是治法的载体。本篇梳理"治则—治法—方剂"的层次关系,详解治病求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正治反治、三因制宜等基本治则,并逐条阐释程国彭"八法",为衔接方剂学与临床立法奠定基础。 当你遇到……可以看本篇:想知道“为什么要先治本”“汗法什么时候不能用”“同样是感冒为什么要分风寒风热”时,看第二、四节;本篇是理通向方药的桥梁,但其中任何治法都须由医师辨证后决定,家庭读者只宜了解原则、不可自裁。

治则与治法的层次关系 ​

层次内容举例
治疗原则(治则)治疗疾病的总法则,贯穿治疗全程治病求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三因制宜
基本治则治则之下的操作性原则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
治法针对具体证候的具体施治方法辛温解表、清泻胃火、温阳利水
方药治法的具体化治法为"辛凉解表",方用银翘散

治则是治法的依据,治法是治则的体现;治法一经确定,便依之组方——"方从法出,法随证立",法与方的关系详见方剂学总论。

基本治则 ​

治病求本 ​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治病必求于本。"本即病本——病机之所在(病因、病位、病性、邪正关系)。一切治疗措施都应针对疾病的本质而设,这是中医治疗学的最高原则。

标与本:标与本为相对概念——病因与症状,则病因为本、症状为标;正邪之间,正气为本、邪气为标;新旧之病,旧病为本、新病为标;先后之病,原发病为本、继发病为标。

  • 急则治其标:标病急重、危及性命或影响治本时,先治其标。如大出血者先止血,中满二便不利者先通利,再图其本。
  • 缓则治其本:一般病证均以治本为要,本除则标自去。如脾虚泄泻,健运脾土则泻止。
  • 标本兼治:标本俱急、或标病不重而治标有利于治本时,标本同治。如气虚感冒,益气(本)与解表(标)并行。

扶正祛邪 ​

疾病过程即邪正相争过程,治疗无非扶助正气、祛除邪气两端。

  • 扶正:适用于正气虚为主的病证(虚证),施以益气、养血、滋阴、温阳诸补法,即"虚则补之"。
  • 祛邪:适用于邪气盛为主的病证(实证),施以发汗、涌吐、攻下、清热、消导诸法,即"实则泻之"。
  • 扶正与祛邪的先后:
    1. 单纯扶正(正虚为主、邪不盛);
    2. 单纯祛邪(邪盛为主、正不虚);
    3. 先攻后补(邪盛而正气尚耐攻伐);
    4. 先补后攻(正虚不耐攻,先扶正以资攻邪之资);
    5. 攻补兼施(虚实夹杂,补泻并行,如黄龙汤之攻下合益气养血)。

扶正祛邪之取舍,全凭邪正盛衰之评估(见病因病机邪正盛衰节),故谓"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素问·标本病传论》)。

调整阴阳 ​

疾病之要害在阴阳失衡,治疗之要务在恢复平衡。

  1. 损其有余:阳盛则热,泻其阳热;阴盛则寒,祛其阴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故泻有余之邪,即所以护其不足之正。
  2. 补其不足:
    • 阴虚则热者滋阴以制阳,阳虚则寒者温阳以消阴。
    • 唐代王冰注《素问·至真要大论》("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句下):"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亦作阴翮)。"——补阴以退虚热(如六味地黄丸),补阳以消阴寒(如肾气丸),为"求本"治疗之千古名注。
    • 明代张介宾《景岳全书·新方八略》:"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阴阳互根,补阳佐以滋阴、补阴佐以温阳,即"阴中求阳、阳中求阴",左归、右归诸方即本此立法。
  3. 阴阳格拒与反佐:阴盛格阳者,于热剂中反佐寒药或热药冷服("甚大寒热则必能与违性者争雄……"王冰语意,后世概括为"反佐"),使药气与病气不相格拒;阳盛格阴者反之。
  4. 亡阴亡阳之急救:亡阳者回阳救逆(四逆汤、参附汤),亡阴者救阴敛阳(生脉散),分秒必争。

正治与反治 ​

正治(逆治):逆疾病征象而治,适用于病性与征象一致的疾病(逆者正治)。《素问·至真要大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虚证用补、实证用泻,即其大要。

反治(从治):顺从疾病假象而治,适用于病性与征象相反的重危阶段(甚者从之;《至真要大论》:"逆者正治,从者反治"——注:经文或有异文,王冰注及后世通行其义,此处依通行表述)。

反治法机理举例
热因热用以热药治真寒假热(热象为假)阴盛格阳之下利清谷、面赤烦渴欲卧冷地,用四逆汤辈温之
寒因寒用以寒药治真热假寒(寒象为假)热深厥深之四肢厥冷,用白虎汤或承气汤清下其热,厥回
塞因塞用以补开塞,治虚性闭塞脾虚不运之脘腹胀满,用补中益气汤补气以助运;老人气虚便秘,补气润肠
通因通用以通止通,治实性下利/出血食积腹泻用保和丸消导,热结旁流用承气汤攻下,瘀血崩漏用活血化瘀药

(注:"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语出《素问·至真要大论》;"热因寒用、寒因热用"与"热因热用、寒因寒用"之字序,历代注家校勘互有异文,今通行教材从上表之义,谨识存疑。)

反治之名虽"从"其象,实际仍是治病求本——所"从"者假象,所"治"者真机。

三因制宜 ​

因时制宜:四时气候变化影响人体气血与药力,故用药须顺时。冬月腠理致密,解表药用量宜重且多用辛温;夏月腠理开泄,辛温发散宜轻。《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寒凉之剂应远于冬,温热之剂应远于夏(食亦同然)。一日之中,晨午暮夜阴阳消长,服药时间亦当顺应(如补阳药宜晨服,滋阴药宜暮进——后世经验)。

因地制宜:地理环境、水土气候不同,治法亦异。《素问·五常政大论》:"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西北高寒之地,外感多风寒,宜辛温,药量可重;东南卑湿温热之地,外感多风热夹湿,宜辛凉化湿,药量宜轻;即同一风寒外感,西北用麻黄汤可汗,东南则麻桂剂量当减——此即"一地有一地之宜"。

因人制宜:据患者年龄、性别、体质、情志、职业而定治法。

  • 年龄: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易虚易实,易寒易热",用药宜轻灵,中病即止;老人气血亏虚,慎用峻攻猛伐,攻邪须兼护正。
  • 性别:妇人有经、孕、产、乳之生理特点,经期慎用大寒大热、峻下破血之品,妊娠禁用毒烈破堕之药(禁例详见配伍禁忌与用药安全)。
  • 体质:素体阳盛者慎温热,素体阴虚者慎辛燥;胖人多痰湿,瘦人多虚火,处方各有侧重(参见体质学说)。

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 ​

  • 同病异治:病同而证异,则治法各异。如同为感冒,风寒者辛温解表(荆防败毒散),风热者辛凉解表(银翘散),暑湿者清暑祛湿解表(新加香薷饮)。
  • 异病同治:病异而证同,则治法相同。如久泻、脱肛、崩漏、脏器下垂诸病不同,凡属中气下陷之证,皆可用补中益气汤升举。

二者共同揭示:中医论治的直接依据是"证"而非"病"——这是辨证论治体系的方法论精髓。

调整气血津液与脏腑 ​

调理气血 ​

"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后世概括语,本于《素问》气血相随之论),故治血先治气、治气兼治血。

  • 气病:气虚则补(四君子汤),气陷则升(补中益气汤),气滞则行(柴胡疏肝散),气逆则降(苏子降气汤、旋覆代赭汤),气脱则固(独参汤、参附汤),气闭则开(苏合香丸)。
  • 血病:血虚则补(四物汤),血瘀则活(桃红四物汤、血府逐瘀汤),血热则凉(犀角地黄汤),出血则止(十灰散、黄土汤各随寒热)。
  • 气血同治:气随血脱者益气固脱(独参汤),气不摄血者补气摄血(归脾汤),气滞血瘀者行气活血。

调理津液 ​

津液之为病,不外亏耗与停聚两端:亏耗者生津润燥(沙参麦冬汤、增液汤);停聚者据其部位与性质而祛湿、化饮、利水、化痰。后世医家有"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之论(常被征引之语,出处诸家所记不一,谨识),谓湿邪内停者当从小便分消;水饮停胸胁者攻逐水饮(十枣汤);风遏水阻者宣肺利水(提壶揭盖法)。

调理脏腑与五行治法 ​

《难经·六十九难》:"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依据五行生克确立脏腑治疗大法:

治法机理举例
滋水涵木滋肾阴以养肝阴,治肝肾阴虚一贯煎、杞菊地黄丸
益火补土温肾阳以助脾阳(命门火生脾土)四神丸(温肾暖脾治五更泻)
培土生金健脾气以益肺气参苓白术散
金水相生补肺阴以滋肾阴(肺肾同补)百合固金汤
抑木扶土疏肝以健脾,治肝旺乘脾痛泻要方
泻南补北泻心火以滋肾水,治心肾不交黄连阿胶汤

此外,"腑以通为用"——六腑传化物而不藏,实则宜通降(胃气上逆则和胃降逆,肠腑积滞则通下)。

形象化治法名释义 ​

历代医家以生活意象命名治法,形象而便于记忆:

治法名形象含义应用举例
提壶揭盖水壶倒水须揭盖方出,宣肺则水道自利肺气不宣之癃闭、水肿,用麻黄、紫苏、桔梗等宣肺以利小便
釜底抽薪锅中沸扬,抽去锅下之柴火自熄上焦实热之口疮、目赤、头痛,用大承气汤类泻下阳明以泄其热
引火归原飞火收入炉中,导浮阳下归于肾肾阳虚衰、虚阳上浮之面赤如妆、咽痛口燥,于滋阴药中少佐肉桂
增水行舟河水盈则舟自行,增液则便自润温病后期津枯肠燥之便秘,用增液汤
逆流挽舟逆水行舟挽其既倒,升散表邪以挽内陷之邪痢疾初起兼有表证(喻昌所倡),用人参败毒散使邪从表解
以通为补六腑贵乎通降,去其壅滞即是补肠腑积滞之腹胀纳呆,消导通降之后纳食自复

八法详解 ​

清·程国彭(号钟龄)《医学心悟·医门八法》总结曰:

"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

又谓:"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八法自此成为治法的总纲。

汗法 ​

  • 定义:开泄腠理、宣发肺气,使在表之邪随汗而解。
  • 适应证:外感表证(风寒者辛温解表——麻黄汤、桂枝汤;风热者辛凉解表——银翘散、桑菊饮);水肿初起、腰以上肿(开鬼门,如越婢汤);疮疡初起、麻疹初起欲透不透,皆可借汗解。
  • 注意:汗之得法以"遍身漐漐微似有汗"为度(桂枝汤法),不可如水流离,过汗则伤津耗气。《伤寒论》有"疮家、淋家、衄家、亡血家"不可发汗之禁例,汗家重发汗则虚。

吐法 ​

  • 定义:引导呕吐,使停积于咽喉、胸膈、胃脘的痰涎、宿食、毒物从上而出。
  • 适应证:误食毒物尚在胃中;痰涎壅盛阻塞咽喉(中风痰壅、喉风);宿食停滞上脘。
  • 代表方:瓜蒂散、盐汤探吐方。
  • 注意:吐法最伤胃气,体虚、老人、孕妇、出血倾向者慎用或禁用;近世应用渐少,多代之以洗胃、喉科取痰等方法,但其立法思想仍在。

安全提示(吐下峻剂):瓜蒂散、盐汤探吐方、十枣汤、舟车丸、大黄附子汤、大承气汤类等吐下峻剂或有毒之品,必须经执业中医师辨证处方、由医师指导或监护下使用,不可依据本篇所列方名自行配制或服用。此类方剂多有毒剧、易致脱水与电解质紊乱,孕妇、产后、失血者、久病体弱者及儿童禁用;吐下过度可致脾胃损伤、津液耗伤乃至厥脱。解表、攻下、涌吐之属的适应证与禁忌,详见本篇下文"八法的禁忌与安全分寸"及配伍禁忌与用药安全、用药安全与使用须知。

下法 ​

  • 定义:荡涤肠胃、泻下大便、攻逐水饮,使在里之邪从下而出。
  • 适应证与分类:寒下(阳明腑实之痞满燥实——大承气汤类);温下(寒积腹痛——温脾汤、大黄附子汤);润下(津亏肠燥——麻子仁丸、增液汤);攻逐水饮(悬饮、水肿实证——十枣汤、舟车丸)。
  • 注意: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体虚者攻补兼施(黄龙汤);孕妇、产后、失血者忌峻下。

安全提示:下法所列诸方中,大承气汤、大黄附子汤、舟车丸、十枣汤等属峻下逐水或有毒攻下之剂,须经执业中医师辨证处方并在其指导或监护下使用,不得自行服用;剂量、煎法与服次(峻下剂多要求频服、得下即止)均须依处方执行。

和法 ​

  • 定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肠胃),运转枢机、平其亢厉,使表里失和之邪不经汗下而解。
  • 适应证:邪在少阳(寒热往来——小柴胡汤);肝脾不和(逍遥散);肠胃不和之寒热错杂(半夏泻心汤);疟疾(和解截疟——柴胡达原饮类)。
  • 注意:和法所主在"半表半里""寒热错杂",无表里偏颇而滥施和法,则药性平和反致贻误。

温法 ​

  • 定义:祛除寒邪、温补阳气,使阳回寒散。
  • 适应证与分类:温中祛寒(脾胃虚寒——理中汤、吴茱萸汤);回阳救逆(少阴寒化、亡阳厥逆——四逆汤、参附汤);温经散寒(血虚寒凝之手足厥寒、脉细欲绝——当归四逆汤);温阳利水(真武汤)。
  • 注意:真热假寒者禁温(误温则火上添油);阴寒内盛而格阳者,热药反佐或冷服。

清法 ​

  • 定义:以寒凉药物清热除烦、凉血解毒,使热去津存。
  • 适应证与分类:清气分热(气分大热——白虎汤);凉血(血分热盛——犀角地黄汤,今以水牛角代犀角);清热解毒(热毒壅盛——黄连解毒汤、普济消毒饮);清脏腑热(各随其脏,如龙胆泻肝汤清肝胆、清胃散清胃、导赤散清心、白头翁汤清肠);清虚热(阴虚发热——青蒿鳖甲汤)。
  • 注意:苦寒之品易败胃伤阳,不可过剂久服;真寒假热者禁清。

消法 ​

  • 定义:消食导滞、消癥散结、化痰祛湿,使有形之结缓消渐散,较下法为缓。
  • 适应证与分类:消食导滞(食积——保和丸、枳实导滞丸);软坚散结、消癥化积(癥瘕、疟母——桂枝茯苓丸、鳖甲煎丸);化痰祛湿消瘰(瘰疬痰核——消瘰丸);消疳化虫等。
  • 注意:消法着眼于"结",无坚结者不宜滥消;积久正虚者须消补兼行。

补法 ​

  • 定义: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之不足,扶助正气,即"虚则补之""损者温之"。
  • 适应证与分类:补气(脾气虚——四君子汤;中气下陷——补中益气汤);补血(心血肝血虚——四物汤、归脾汤);补阴(肝肾阴虚——六味地黄丸、左归丸);补阳(肾阳虚——肾气丸、右归丸);气血双补(八珍汤)、阴阳并补(龟鹿二仙胶)。
  • 注意:①无虚不可滥补,实证误补则"闭门留寇";②补而不滞,常少佐陈皮、砂仁类行气之品使补剂灵动;③阴阳互根,宜"阴中求阳、阳中求阴"(张介宾语,见前);④急虚之证宜峻补,久虚之体宜缓图。

八法的禁忌与安全分寸 ​

"八法之中,百法备焉"是就法之能统摄而言,并不意味着八法可以泛施。上文各法之下已分述其"注意",本节再从安全角度总列其常见误用与禁忌人群,使读者知其所以然,而不仅知其然。

法常见误用禁忌与慎用人群安全分寸
汗法见热即汗、见痛即汗;汗后再汗以求"汗净"《伤寒论》"疮家、淋家、衄家、亡血家、汗家"不可发汗;病后、产后、久病体虚者;阴虚火旺者以"遍身漐漐微似有汗"为度,中病即止;大汗后须顾护津液与气
吐法痰非壅于咽喉胸膈而吐;为求速效而频吐孕妇、产后、失血者、体虚久病者、老人儿童;无痰食实邪者最伤胃气,近世罕用;必须由医师掌握,不可自行涌吐
下法便秘即下、见腹胀即下;不辨寒热虚实孕妇、产后、失血者、久病体弱者;表证未解、里未成实者;津亏便秘者(宜润不宜攻)"得下即止",中病即止;峻下逐水剂有毒,须医师处方与监护
和法无表里偏颇、亦无寒热错杂而滥和邪已入里之实热证、纯表证和法药性平和,然和而不得则留邪
温法见畏寒即温;阴虚之"畏寒"误作阳虚真热假寒(阳盛格阴)者禁温;阴虚内热者禁温;孕妇慎用大热之品温燥过度易助热动血;温阳药多含附子等毒性品,须医师掌握剂量与煎法
清法见发热即清;真寒假热误用苦寒真寒假热(阴盛格阳)者禁清;脾胃虚寒者慎用;孕妇慎用苦寒攻伐苦寒败胃伤阳,不可过剂久服;"中病即止"之外尤须顾护胃气
消法无坚结而消导;久积正虚而一味消脾胃虚弱者慎用;无食积、癥瘕、痰核等有形实邪者不宜消法较缓但亦耗气,久病须消补兼行
补法无虚而滥补;虚不受补而重补实证误补则"闭门留寇";外邪未解不宜早补(闭门留寇);阴虚火旺、痰湿内盛者忌壅补;孕妇慎用峻补补而不滞,常少佐行气之品;急虚宜峻补,久虚宜缓图

统一安全提示:以上八法所列方剂,无论峻下、涌吐、温阳、清泄,抑或看似平和的补益与和剂,均须经执业中医师辨证处方后使用。凡涉毒性药物(附子、乌头、细辛、瓜蒂、甘遂、大戟、芫花、巴豆等)者,尤须由医师掌握炮制、剂量、煎法与先煎后下、先下后入等要求,并留意中毒征象的早期识别。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及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者,用药前须主动告知医师。相关配伍与安全要求另见配伍禁忌与用药安全与用药安全与使用须知。本篇所列方名仅为教学示例,不构成用药建议。

治未病在临床各科的落点 ​

《素问·四气调神大论》"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金匮要略》"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将治未病分为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三个层次。其在各临床科室的具体落点如下(与养生总论与治未病互为表里:彼篇论理念与日常调摄,本节论临证如何落实):

层次内科儿科妇科外科/皮科
未病先防依体质与四时立法(阳虚者冬前温补、痰湿者化痰以防中风消渴)先天禀赋不足者先天调养、按时预防接种、避开疫毒;注意护脾护表调经种子、孕前调养(母体体质直接影响胎儿禀赋)护肤护发、避秽防疮;体胖痰湿者早期化痰以防痈疽
既病防变见肝之病先实脾(既病防传);气虚者早期益气以防传心;久病入络者早期活血感冒后慎用苦寒以免伤脾;脾虚者早期健脾以防迁延妊娠期即预防妊娠恶阻与子痫;产后即防乳痈与胞宫复旧不良疮疡初起即消、托、消肿,勿使内陷;丹毒早治以防流注
瘥后防复温病后养阴、汗吐下后益气养津、久病善后调理与巩固病后调理脾胃、慎用苦寒攻伐产后调理、复孕前评估术后与溃后调理、瘢痕与色素的预防性处理

临床操作上有三点须着重说明:

  1. 既病防变重在"安未受邪之地":须根据疾病传变规律预判可能受累之脏腑,先行培护,而非等其证候显现再补救。
  2. 治未病不等于早期即用峻药:轻病、疑似之证宜以调养与非药物干预为主,不得以"预防"为名滥用汗、下、攻伐。
  3. 安全底线:任何以"养生""调理"为名使用的中药处方、针灸与推拿操作,均须经执业医师辨证指导(详见本篇"八法的禁忌与安全分寸")。

治法的现代发展与与方剂学的衔接 ​

  • 八法之后的扩展:八法为纲,后世在此基础上又归纳出固涩、安神、开窍、熄风、祛湿、祛痰、驱虫、消痈(治痈疡)等治法类别,治法体系随临床与方剂分类不断细化,但皆可视为八法之引申与组合("八法之中,百法备焉")。
  • 与方剂学的衔接:治法是方剂的立法依据,方剂是治法的具体体现——如"辛凉解表"之法,由银翘散、桑菊饮诸方承载;"温肾纳气"之法,由七味都气丸承载。习医者当先明法,后习方:由法统方,方不散漫;由方证法,法不悬空。详见方剂学总论与代表方剂详解。

参见 ​

参考文献 ​

  1. 黄帝内经素问.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田代华整理本)
  2. 难经.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凌耀星校注本等)
  3. 张仲景. 伤寒论.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钱超尘、郝万山整理本)
  4. 张介宾. 景岳全书.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5. 程国彭. 医学心悟.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6. 邓中甲主编. 方剂学(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7. 郑洪新、杨柱主编. 中医基础理论(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8. 张伯礼、吴勉华主编. 中医内科学(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本知识库为学习与研究资料,不构成诊疗建议:任何方药、剂量、针灸推拿操作,须在执业中医师指导下进行,切勿自行照方抓药;毒性药物须经规范炮制并严格遵医嘱;慢性病患者实践养生方法前宜咨询医师;出现急症请立即就医。凡标〔待核〕/存疑之处,请核实后再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