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
针灸各科病症处方与疗程方案
【边界声明】 本篇为学术资料与学习参考,不是诊疗方案、不是处方、不构成任何自我治疗指导。**针刺深度、角度、留针时长、刺激强度与补泻手法的具体实施,一律依现行操作规范与带教指导,由具备资质的医师/针灸医师在合规医疗机构内操作。**读者不得据本篇自行针刺、自行灸疗或自行放血。
【必单列警示】 ①孕妇禁针穴——腰骶腹部与神阙、合谷、三阴交、昆仑、肩井、关元禁针禁灸,中极、归来、大赫、天枢、大横慎用(三级口径见针灸学总论"孕妇用针灸分三级");②服抗凝/抗血小板药者与出血性疾病患者——禁刺络放血、三棱针、挑治、水针等一切出血性操作;③皮肤破损、感染、溃疡、瘢痕部位——禁针禁灸禁拔罐;④骨质疏松、脊柱不稳、椎体滑脱、脊髓型颈椎病者——禁深刺、强刺激与扳法;⑤安装心脏起搏器或植入式除颤器者——禁电针,且不得在装置体表投影区反复刺激。
本篇处方表中的一切主穴、配穴、刺法方向、疗程频次、评估节点,均为教学示例与思路框架,由执业医师据患者四诊、既往史、用药史与体质决定;一切取舍权在医师,不在读者。
本篇导读 本库《针灸学总论》给出的是理论层(作用原理、六条治疗原则、取穴四法、配穴法),《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给出的是坐标层(定位、主治、操作注意)。缺的是中间那层——一张完整的处方长什么样。本篇补上这一层:先说清处方为什么必须完整(主穴、配穴、刺法、疗程与频次、疗效评估、禁忌与注意,六项缺一不可),再给配穴的基本方法(回链 03 篇),然后以四十五个病证的处方方案表为本篇核心,逐条列"辨证分型|主穴|配穴|刺法要点|疗程与频次|疗效评估节点|重点禁忌与注意";随后单列急症与高风险情形的针灸边界(与急救处置卡与家庭应急§五第 2 条同口径:院前一律不施行针刺)、特殊人群的通用注意、疗效评估与"无效"的处理(以疗效评估与随访框架为准),最后讨论自学者最常犯的六个错误。
一、为什么处方要完整
(一)处方的六个要件
一张可执行的针灸处方,包含六个部分。少任何一项,方案就不能落地——这不是形式主义,而是因为每一项对应一个不同的临床决策点:
| 要件 | 回答的问题 | 缺了会怎样 |
|---|---|---|
| 主穴 | 打在哪个"位置"上? | 无靶点,取穴随意 |
| 配穴 | 针对哪一层"证"与哪一个兼症? | 只治病位不治病机,疗效不稳 |
| 刺法(补泻与手法) | 补还是泻?温还是清? | 方向反了,越治越偏 |
| 疗程与频次 | 多久做一次?多久一疗程? | 或过密致疲劳,或过疏不聚效应 |
| 疗效评估 | 什么时候判断有效?判断什么? | 只凭感觉,无法判断对错 |
| 禁忌与注意 |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要注意什么? | 可致医源性损伤,这是安全底线 |
(二)三项最常被忽略、也最要命的
- 禁忌与注意:这是本库反复强调的一层。胸背胁部严禁深刺直刺(气胸风险),眼区与延髓附近(风府)风险尤高,糖尿病感觉障碍者禁灸——这些不是"注意事项"里的小字,而是决定能不能做。
- 疗效评估:没有评估节点,"无效"就无法被识别,于是要么无限期地做下去,要么在没效时盲目加大刺激——两者都是错的。
- 配穴的分工:"主穴定病位与主病,配穴定证与随症"(详见本篇第二节)。只列主穴的处方,是本库此前各篇的常态,也是初学者最常模仿的写法——模仿的正是缺项的那一版。
本篇定位一句话:本库此前给的是"主穴一列",本篇给的是完整处方层。但请注意:完整不等于可自行执行。处方的"完整"是给医师看的,不是给自学者当操作手册的。
二、配穴的基本方法
(一)四类取穴(回链总论篇)
本篇不再展开 03 篇内容,仅列表索引,详细表述见《针灸学总论》第四节:
| 取穴法 | 一句话 | 处方中的典型位置 |
|---|---|---|
| 近部取穴 | 腧穴的近治作用 | 胃痛取中脘;颈肩痛取阿是穴 |
| 远部取穴 | 腧穴的远治作用与循经联系 | 胃痛取足三里;咽痛取少商;项强取列缺 |
| 对证(辨证)取穴 | 腧穴的特殊作用 | 发热取大椎、曲池;盗汗取阴郄、复溜 |
| 阿是取穴 | "以痛为腧",取压痛点、反应点、条索、结节处 | 腰痛、痹证、落枕取局部阿是穴 |
(二)八种常用配穴法
以下八种配穴法,前五种承自《针灸学总论》配穴法表并加以扩充,后三种为临床常用而总论中未单列者:
| # | 配穴法 | 原理 | 举例(穴名均见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 |
|---|---|---|---|
| 1 | 本经配穴 | 同经腧穴上下呼应 | 肺病咳喘:中府配尺泽、太渊 |
| 2 | 表里经配穴 | 表里两经一阴一阳互配 | 胃病:足三里(胃经)配三阴交(脾经);肝火:太冲(肝经)配阳陵泉(胆经) |
| 3 | 俞募配穴(前后配穴) | 背俞(腰背)与募穴(胸腹)前后呼应 | 胃病:前取中脘(胃募)、后取胃俞 |
| 4 | 上下配穴 | 上部穴与下部穴相配 | 牙痛:合谷(上)配内庭(下) |
| 5 | 左右配穴 | 双侧同取,或左病取右(缪刺、巨刺) | 面瘫同取双侧合谷;偏侧疼痛取对侧相应经穴 |
| 6 | 八脉交会穴配伍 | 八穴分属四对,各通一奇经,主治范围最广 | 公孙配内关(冲脉·阴维,主胃、心、胸病);后溪配申脉(督脉·阳跷,主目内眦、颈项、肩胛、腰背病);列缺配照海(任脉·阴跷,主肺系、咽喉、胸膈病);足临泣配外关(带脉·阳维,主目外眦、耳后、颊颈、肩、胸胁病) |
| 7 | 特定穴骨干结构 | 以五输、原、络、郄、俞募、八会、下合为骨架 | 急性病多取郄穴(哮喘取孔最、急性胃痛取梁丘);脏病取背俞、腑病取募穴与下合穴 |
| 8 | 经验效穴 | 教材与临床反复验证、疗效相对稳定的特定取穴 | 落颈取后溪、悬钟;眩晕取晕听(待核,见下注) |
⚠ 名称纪律:本篇所有穴位名称均取自《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不造新穴名、不改写定位。该篇经外奇穴表未收者(如某些教材所称"晕听""安眠"等),本篇一律不列,以免读者据未核实之名自取。读者若需扩充,须先核该篇原文。
(三)主穴与配穴的分工
| 层面 | 定什么 | 举例 |
|---|---|---|
| 主穴 | 病位与主病——病在何脏何腑、何经何部 | 胃痛:中脘(胃募、腑会)、足三里(胃经合穴、下合) |
| 配穴 | 证与随症——是寒是热、是虚是实、有何兼症 | 胃痛寒邪客胃加梁门、肝气犯胃加太冲 |
一句话:主穴管"在哪里",配穴管"是什么"。 只有主穴而无配穴,处方就只是"穴位清单",不是处方。
三、常见病证的处方方案(本篇核心)
全表阅读须知(四条)
- 主穴与配穴的穴名以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为准,定位见该篇;阿是穴无固定位置,由医师当场定位。
- **"刺法要点"列只写补泻方向与温清取向,不写深度、角度、留针分钟数。**一切具体操作依现行操作规范与带教指导,由具备资质的医师/针灸医师实施。
- "疗程与频次"列一律写"按现行规范与医嘱",实际频次与疗程由医师据病种、病程、年龄、体质与个体反应决定;本库不设统一次数表,也不承诺次数与疗效。
- "疗效评估节点"沿用疗效评估与随访框架的节点口径(3 日/1 周/2 周/4 周),是"到点问什么"的框架,不是硬性时间表。
- **表列病证皆为常见病证的传统针灸应用方向,不代表疗效承诺。**现代研究证据参差,未获确证者本篇不作疗效表述;涉及现代病名者,一律按临床各科常见病辨证论治提要"使用与警示"的排除诊断在先之纪律。
(一)内科·外感与呼吸(5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补泻/捻转提插方向,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感冒 | 风寒束表/风热犯表/暑湿感冒/气虚易感 | 列缺、风池、大椎、太阳 | 风寒加肺俞;风热加曲池、鱼际;暑湿加中脘、阴陵泉;气虚加足三里、气海 | 风寒宜补法或平补平泻、加灸;风热宜泻法;暑湿宜泻法兼健脾;气虚宜补法加灸,忌重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由医师据病程定 | 3 日:恶寒、发热、汗出变化;1 周:鼻塞、流涕、咽痛;2 周:体力与食欲 | 孕妇禁合谷;高热、惊厥、意识改变者不作针刺处理,先按急救处置卡;婴幼儿不合作者不宜针,宜灸法与小儿推拿(见推拿与其他外治法) |
| 咳嗽 | 外感咳嗽/痰湿阻肺/肝火犯肺/肺阴虚 | 尺泽、列缺、天突、太渊 | 痰湿加丰隆、阴陵泉;肝火加太冲;肺阴虚加膏肓、太溪 | 外感宜泻法;痰湿宜补泻兼施、佐灸;肺阴虚宜补法,忌重手法,可配温和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咳嗽频次与夜间加重;1 周:痰量、痰色;2 周:饮食与睡眠 | 胸背胁部严禁深刺直刺(气胸);天突、缺盆区操作依规范由医师掌握;孕妇慎天突、中府 |
| 哮病 | 发作期(寒哮/热哮)/缓解期(肺虚/肾虚) | 定喘、天突、膻中、孔最 | 寒哮加肺俞、膈俞;热哮加曲池、丰隆;肺虚加膏肓、肺俞;肾虚加肾俞、命门 | 发作期宜泻法;缓解期宜补法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次治疗前后记发作频率;1 周:夜间憋醒次数;4 周:发作次数与活动耐量 | 哮喘急性发作不在本篇施针范围,先按急救处置卡(吸入剂、吸氧、呼救)处理;膻中、缺盆区禁深刺;缓解期治疗不得替代规范吸入剂治疗 |
| 喘证 | 实证(风寒袭肺/痰热郁肺)/虚证(肺气虚/肾不纳气) | 天突、膻中、尺泽、太渊 | 痰热加丰隆、鱼际;肺气虚加肺俞、膏肓;肾不纳气加肾俞、太溪 | 实喘泻、虚喘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活动后气促程度;4 周:日常活动量 | 急性呼吸困难、发绀、端坐呼吸、哮鸣伴沉默肺→立即 120(见红旗征象);胸背部禁深刺 |
| 汗证 | 自汗(气虚/阴虚)/盗汗/黄汗 | 复溜、阴郄、后溪 | 气虚加气海、足三里;阴虚加太溪、涌泉;兼心悸加神门 | 虚证宜补法;阴虚者忌重手法,灸法宜温和短时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以出汗次数、衣物潮湿程度记录 | 不可追求大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者禁灸(无痛性烫伤);禁在汗湿衣物上灸;服抗凝药者禁刺络 |
(二)内科·消化与肝胆(6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胃痛 | 寒邪客胃/饮食伤胃/肝气犯胃/瘀血停胃/脾胃虚寒/胃阴不足 | 中脘、足三里、内关 | 寒邪加梁门、胃俞;伤食加梁丘、公孙;肝气加太冲、期门;瘀血加膈俞、血海;虚寒加脾俞、气海;阴虚加太溪、三阴交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胃阴虚者忌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疼痛程度与进食关系;1 周:呕吐、嗳气、纳差;2 周:复发次数 | 中脘、天枢孕妇禁针禁灸;须先排除急腹症(穿孔、梗阻、胰腺炎);梁门、中府区禁深刺 |
| 呕吐 | 外邪犯胃/饮食不节/痰湿中阻/肝胃不和/脾胃虚寒/胃阴不足 | 内关、中脘、足三里 | 外邪加合谷、外关;痰湿加丰隆、阴陵泉;肝胃加太冲、阳陵泉;虚寒加脾俞、胃俞;阴虚加太溪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阴虚者忌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呕吐次数与呕吐物性质;1 周:进食量 | 呕吐咖啡样物、剧烈腹痛、意识改变→急诊;孕妇禁合谷、三阴交;妊娠剧吐须产科评估 |
| 泄泻 | 寒湿/湿热/伤食/脾虚泄泻/肾虚泄泻 | 天枢、上巨虚、阴陵泉 | 湿热加曲池、内庭;伤食加公孙、梁丘;脾虚加脾俞、足三里;肾虚加肾俞、命门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大便次数与性状;1 周:脱水征象与体重;2 周:复发 | 婴幼儿尿少 8 小时以上、便血、精神差→儿科急诊;急性腹泻伴高热须先排除细菌性痢疾;孕妇禁天枢 |
| 便秘 | 热秘/气秘/虚秘/冷秘 | 天枢、大肠俞、上巨虚 | 热秘加曲池、内庭;气秘加太冲、支沟;虚秘加足三里、脾俞;冷秘加神阙、命门(灸) | 实秘泻、虚秘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2 周:排便频率与性状;4 周:自主排便能力 | 老年新发便秘、便血、消瘦、贫血→先排除器质性病变;孕妇禁天枢;粪嵌塞须由医师处理 |
| 腹胀 | 气滞/食积/痰湿 | 中脘、天枢、气海 | 气滞加太冲、支沟;食积加梁丘、公孙;痰湿加丰隆、阴陵泉 | 以泻法为主,可佐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1 周:腹围、排气与矢气;2 周:食欲 | 腹胀伴呕吐不排气、腹肌紧张、板状腹→急诊外科;孕妇禁中脘、气海 |
| 胁痛 | 肝郁气滞/肝胆湿热/瘀血阻络/悬饮 | 期门、太冲、阳陵泉 | 肝郁加支沟、膻中;湿热加行间、内庭;瘀血加膈俞、血海 | 实证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疼痛性质、部位与放射范围;4 周:体位关系 | 须先排除胆囊炎、胆石症、带状疱疹前驱与肋软骨炎;胸胁部禁深刺直刺 |
(三)内科·心血管(2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心悸 | 心虚胆怯/心血不足/阴虚火旺/心阳不振/水饮凌心/瘀阻心脉 | 内关、神门、心俞 | 胆怯加丘墟;血虚加膈俞、脾俞;阴虚加太溪、阴郄;阳虚加关元(灸);水饮加膻中、丰隆;瘀阻加血海 | 虚证补、实证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次:心悸持续时间与诱因;4 周:发作频率与活动耐量 | 须先做心电图与甲状腺功能;心悸伴晕厥、胸痛须急诊;安装起搏器或 ICD 者禁电针;不得在装置体表投影区反复刺激 |
| 胸痹 | 心血瘀阻/痰浊闭阻/寒凝心脉/气阴两虚/心肾阳虚 | 内关、膻中、巨阙 | 瘀阻加膈俞、血海;痰浊加丰隆、阴陵泉;寒凝加关元(灸);气阴两虚加太溪、气海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胸闷持续时间与诱发因素;4 周:活动耐量 | 胸痛持续超过 20 分钟、含服硝酸甘油不缓解、大汗、濒死感、心律不齐→立即 120,切勿自行驾车;本病不得以针灸替代心血管规范治疗,不得据此减停西药;巨阙、膻中区禁深刺 |
(四)内科·泌尿与代谢(2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水肿 | 阳水(风水相搏/湿热壅盛)/阴水(脾阳虚衰/肾阳衰微) | 阴陵泉、丰隆、三阴交 | 风水加肺俞、列缺;湿热加曲池、内庭;脾虚加脾俞、足三里;肾虚加肾俞、命门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次:体重与尿量;4 周:水肿与体重变化 | 少尿或无尿进行性加重、端坐呼吸、咳粉红色泡沫痰→立即急诊;须先排除心衰、肾炎、肾病综合征与药物性肾损伤;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者禁灸足三里、三阴交等下肢穴 |
| 癃闭 | 湿热下注/肝郁气滞/瘀血阻塞/肾阳衰惫 | 中极、关元、膀胱俞 | 湿热加阴陵泉、行间;气滞加太冲、支沟;瘀血加膈俞、血海;肾阳虚加气海、肾俞(灸)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次:排尿次数与每次尿量;1 周:残余尿主观感受 | 尿潴留下腹部禁深刺;须先排除前列腺增生、泌尿系结石、肿瘤与神经源性膀胱;尿闭伴意识改变须急诊 |
(五)内科·神经与精神(8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头痛 | 外感(风寒/风热/风湿)/内伤(肝阳/血虚/痰浊/肾虚/瘀血) | 百会、头维、太阳、风池 | 风寒加列缺;风热加大椎、曲池;肝阳加太冲、行间;血虚加三阴交、足三里;痰浊加丰隆;肾虚加肾俞、太溪;瘀血加膈俞、血海 | 外感与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发作频率与持续时间;4 周:镇痛药使用量;8 周:复发诱因 | 突发剧烈头痛达峰于数秒至一分钟内、喷射性呕吐、颈项强直、伴发热或意识改变或抽搐→立即 120;50 岁后新发或模式改变者须先查;眼痛伴视力下降须当日眼科 |
| 眩晕 | 肝阳上亢/气血亏虚/肾精不足/痰湿中阻/瘀血阻窍 | 百会、风池、太冲 | 肝阳加行间、阳陵泉;气血亏虚加气海、足三里;肾精不足加肾俞、太溪;痰湿加丰隆、阴陵泉;瘀血加膈俞、血海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1 周:发作次数与持续时间;4 周:发作诱因 | 突发眩晕伴言语含糊、复视、吞咽困难、共济失调、单侧麻木无力→卒中中心;眩晕伴晕厥、心悸、黑矇、脉搏不规则→立即 120;发病早期头颅 CT 可能正常,不能据此排除 |
| 不寐 | 肝火扰心/痰热扰心/心脾两虚/心肾不交/心胆气虚 | 神门、内关、照海、申脉、印堂 | 肝火加太冲、行间;痰热加丰隆、中脘;心脾两虚加脾俞、足三里;心肾不交加太溪、涌泉;心胆气虚加丘墟、膈俞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2 周:入睡时间、夜醒次数;4 周:日间困倦与情绪 | 须先排除睡眠呼吸暂停、甲状腺功能异常、焦虑抑郁与药物影响;失眠伴自伤自杀念头、幻觉妄想→立即急诊;老年人须核全部在用药物 |
| 健忘 | 心脾不足/肾精亏虚/痰浊扰心/瘀血内阻 | 神门、足三里、印堂 | 脾虚加脾俞、膈俞;肾虚加肾俞、太溪;痰浊加丰隆;瘀血加血海、膈俞 | 虚证补、实证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记忆与专注的主观变化;8 周:功能影响 | 近期记忆骤降、行走困难、大小便失禁→神经科排除器质性病因;须先查甲状腺、血常规、血糖、维生素 B12 |
| 郁证 | 肝气郁结/气郁化火/痰气郁结/心脾两虚/心神失养 | 太冲、内关、膻中、百会 | 肝郁加期门、支沟;化火加行间、曲池;痰郁加丰隆、阴陵泉;脾虚加脾俞、足三里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情绪、睡眠、食欲、工作功能 | 须先排除双相障碍与器质性精神疾病,排除之前不以"郁证"作结论;出现自伤自杀念头、幻觉妄想→立即急诊;四关穴(合谷+太冲)为常用配伍,孕妇禁合谷 |
| 癫狂 | 癫证(痰气郁结/心脾两虚)/狂证(痰火扰神/火盛伤阴) | 神门、印堂、太冲、丰隆 | 痰郁加中脘、阴陵泉;痰火加行间、大陵 | 实证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发作频率与生活自理能力 | 精神科急症由精神科处置,针灸不得替代抗精神病药与住院治疗;院前禁行井穴点刺出血等操作;孕妇禁合谷 |
| 痫证 | 痰火扰神/风痰闭阻/瘀阻脑络/心脾两虚/肝肾阴虚 | 百会、神门、照海、涌泉 | 风痰加丰隆、太冲;痰火加行间、阴陵泉;瘀阻加膈俞、血海;脾虚加足三里、脾俞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发作次数与持续时间;长期随访抗癫痫药血药浓度 | 发作时先按急救处置卡处理:防咬伤、侧卧、勿强行按压肢体,院前禁针禁灸;诊断与用药由神经内科决定,针灸不得替代抗癫痫药,不得据此减停 |
| 面瘫 | 风寒阻络/风热袭络/肝胆湿热/瘀血阻络/气血亏虚 | 合谷、太冲、攒竹、鱼腰、四白、颊车、下关、地仓 | 风寒加风池、列缺;风热加曲池、大椎;湿热加阴陵泉、内庭;瘀血加膈俞、血海;气血亏虚加足三里、气海 | 急性期宜泻法,恢复期宜平补平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2 周:抬眉、闭眼、鼓腮、示齿;4 周:口角对称与言语 | 突发面瘫须先排除卒中(伴肢体无力、言语含糊者立即 120);面部禁瘢痕灸与强刺激;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者禁灸面部 |
(六)内科·运动与骨关节(5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痹证 | 行痹(风)/痛痹(寒)/着痹(湿)/热痹/久痹肝肾亏虚 | 阿是穴、病变局部腧穴、对应经穴 | 风邪加膈俞、血海;寒邪加关元、命门(灸);湿邪加阴陵泉、丰隆;热痹加曲池、大椎;肝肾亏虚加肾俞、太溪 | 行痹、热痹宜泻;痛痹宜温经加灸;久痹宜补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晨僵时长与关节肿热;4 周:关节活动度;12 周:功能与复发 | 单关节红肿热痛剧伴发热寒战→立即急诊骨科(化脓性关节炎);痛风急性期红肿热痛期禁重手法与灸;骨质疏松者禁深刺与重手法;恶性肿瘤局部与转移区禁针 |
| 腰痛 | 寒湿/劳损/肾虚/瘀血/督脉病 | 肾俞、大肠俞、腰阳关、委中 | 寒湿加命门、阴陵泉;劳损加膈俞、阿是穴;肾虚加太溪、命门;瘀血加血海、次髎 | 虚证补加灸,实证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疼痛程度与活动关系;4 周:弯腰与久坐耐受;12 周:复发 | 发热+腰痛、血尿+绞痛、双下肢无力或二便障碍→立即急诊;脊柱不稳、椎体滑脱、脊髓型颈椎病禁针刺与扳法;骨质疏松性骨折须骨科评估 |
| 颈肩痛 | 风寒湿/气滞血瘀/肝肾不足/劳损 | 阿是穴、肩髃、天宗、夹脊 | 风寒加风池、大椎;瘀血加膈俞、血海;肝肾不足加肾俞、太溪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2 周:颈项活动度与肩外展;4 周:日常活动与工作耐受 | 颈痛伴上肢麻木无力→脊柱专科排除脊髓压迫;颈项部禁重手法与扳动;起搏器/ICD 者禁电针 |
| 落枕 | 风寒束络/气滞血瘀/局部扭伤 | 阿是穴、风池、后溪、悬钟 | 风寒加大椎、列缺;瘀血加膈俞、申脉 | 泻法为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颈项转侧与前屈后仰范围 | 急性期禁强刺激;颈项部禁暴力扳动;伴发热、剧烈头痛或外伤史者须先排除其他病因 |
| 痿证 | 肺热津伤/湿热浸淫/脾胃虚弱/肝肾亏损/脉络瘀阻 | 阳明经穴为主:肩髃、曲池、合谷、足三里、阳陵泉 | 肺热加尺泽;湿热加阴陵泉;脾胃虚弱加脾俞、中脘;肝肾亏损加肾俞、太溪;瘀阻加膈俞、血海 | 虚实夹杂,以补为主,忌重手法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肌力与肌围;12 周:行走与生活能力 | 肢体无力须先排除急性卒中、脊髓病变、重症肌无力与周围神经病;不在肿瘤与转移可能区施治;免疫抑制治疗期禁在有感染风险者施治 |
(七)妇科(4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痛经 | 气滞血瘀/寒凝血瘀/湿热瘀阻/气血虚弱/肾虚 | 三阴交、中极、次髎、地机 | 气滞加太冲、期门;寒凝加关元、命门(灸);湿热加阴陵泉、曲池;气血虚加足三里、气海;肾虚加肾俞、太溪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个周期:疼痛程度与持续时间;3 个周期:总体评估 | 继发性痛经、进行性加重、异常子宫出血须先排除子宫内膜异位症与器质性病变;经期腰骶部禁强刺激;三阴交、中极孕妇禁针或慎用;晕针与痛经鉴别须由医师判断 |
| 经行头痛 | 肝火/血虚/痰湿/瘀血 | 百会、太阳、合谷、太冲 | 肝火加行间、阳陵泉;血虚加三阴交、足三里;痰湿加丰隆;瘀血加血海 | 实证泻、虚证补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个周期:发作与持续时间;3 个周期:总体评估 | 突发剧烈头痛、伴呕吐与视物模糊者须先排除卒中与子痫前期;孕期禁合谷、三阴交,禁腰骶腹部刺激 |
| 乳癖 | 肝郁气滞/痰瘀互结/冲任失调 | 膻中、乳根、肩井、太冲 | 肝郁加期门、膻中;痰瘀加丰隆、血海;冲任失调加三阴交、关元(孕妇禁) | 实证泻、虚证补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疼痛与结节主观变化;3 个月:复查对照 | 乳房肿块、腋窝淋巴结肿大、乳头溢血、皮肤凹陷者须先乳腺专科排除恶性病变;针灸不得替代乳腺影像随访与专科治疗;肩井不可深刺,孕妇禁针 |
| 胎位不正(特定适应) | 臀位、横位(妊娠 28~32 周) | 至阴(灸法为主) | — | 灸法;针刺仍属禁忌 | 按医嘱与现行规范,由具备资质者施治 | 按产检随访判定,不以本篇为准 | 仅限"灸至阴矫正胎位"这一特定适应,且通常于妊娠 28~32 周施治;严禁自行灸疗;针刺仍属禁忌;除此特定用途外至阴不作常规取穴 |
(八)儿科(5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小儿厌食 | 脾虚/胃热/肝郁/虫积 | 四缝、足三里、中脘 | 脾虚加脾俞、关元;胃热加内庭;肝郁加太冲;虫积加百虫窝 | 补法为主,宜灸;小儿多不留针,一次性短针,固定体位全程看护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2~4 周:进食量、体重、腹胀 | 体重不增、面色苍白、活动量减少→须儿科排查结核、寄生虫病与营养不良;禁小儿强刺激;家长不得自行挑治四缝;禁小儿推拿于面部与颈部 |
| 小儿腹泻 | 风寒/湿热/伤食/脾虚 | 天枢、足三里、上巨虚 | 风寒加神阙(灸);湿热加阴陵泉;伤食加内庭;脾虚加脾俞、命门 | 补泻兼施,宜灸;小儿多不留针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次:大便次数与性状;2 周:体重 | 尿少 8 小时以上、拒食伴呕吐、便血、脱水征象→儿科急诊;禁腹部强刺激;禁阿司匹林(病毒感染、水痘时)、禁含可待因镇咳药与多潘立酮止吐 |
| 小儿遗尿 | 肾气不固/脾肺气虚/肝经湿热 | 关元、中极、膀胱俞 | 肾气不固加肾俞、命门;脾肺气虚加肺俞、脾俞;湿热加阴陵泉 | 虚证补加灸,实证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遗尿次数与每次尿量;3 个月:夜间膀胱功能训练配合情况 | 须先排除泌尿系感染、糖尿病、癫痫与膀胱功能障碍;5 岁后仍遗尿须儿科与泌尿专科评估;孕妇禁关元、中极 |
| 小儿夜啼 | 惊吓/脾虚/心热/食积 | 印堂、神门、四缝 | 惊吓加印堂、神门;脾虚加足三里、脾俞;心热加内庭;食积加梁丘、公孙 | 补法为主,宜灸;小儿多不留针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2 周:夜醒次数与单次时长 | 3 月龄以下婴儿发热、嗜睡或烦躁拒食、拒食伴呕吐、皮疹伴呼吸心率增快、抽搐、尿少 8 小时以上→儿科急诊;禁小儿推拿于腹部与腰骶部强刺激 |
| 疳积 | 脾虚夹积/虫积/脾肾两虚 | 四缝、足三里、脾俞 | 虫积加百虫窝、膈俞;脾肾两虚加肾俞、命门 | 补法为主,宜灸;禁重手法与挑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体重与食欲;8 周:面色与发育 | 明显消瘦、贫血、精神差→须排查结核、寄生虫与肿瘤;禁重手法;免疫抑制治疗期禁施治 |
(九)五官(6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耳鸣耳聋 | 肝胆火盛/痰火扰心/肾精亏虚/气血亏虚/耳窍闭阻 | 翳风、听宫、完骨、太冲、丰隆 | 肝胆火盛加行间、侠溪;痰火加丰隆、中脘;肾精亏虚加肾俞、太溪;气血亏虚加足三里、气海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耳鸣强度主观记分;8 周:听力变化 | 突发听力下降(尤其单侧)、伴眩晕或突发面瘫→耳鼻喉科紧急评估;耳区禁深刺直刺;起搏器/ICD 者禁电针 |
| 鼻渊 | 肺经风热/胆腑郁热/脾经湿热/肺脾气虚 | 列缺、合谷、迎香、印堂 | 风热加少商、鱼际;胆热加侠溪、行间;湿热加阴陵泉、丰隆;气虚加肺俞、足三里 | 实证泻、虚证补加灸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鼻塞、流涕、头面部疼痛 | 须先排除鼻窦炎、鼻中隔偏曲与鼻息肉;面部禁瘢痕灸与强刺激;鼻区针刺方向依规范由医师掌握 |
| 鼻鼽 | 肺气虚寒/脾肾阳虚/肺经风热 | 列缺、合谷、迎香、肺俞 | 气虚加肺俞、足三里;阳虚加肾俞、命门(灸);风热加尺泽、鱼际 | 虚证补加灸,实证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以喷嚏、鼻痒发作日记 | 须先排除变应性鼻炎与慢性鼻窦炎;反复发作者按专科方案管理,针灸不得替代规范抗过敏治疗与脱敏治疗 |
| 牙痛 | 风火/胃火/肾阴虚 | 合谷、颊车、下关、内庭 | 风火加外关、风池;胃火加曲池、内庭;肾阴虚加太溪、行间 | 实证泻、虚证补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次:疼痛程度;3 日:复评 | 牙源性脓肿、面部蜂窝织炎、张口困难、伴发热者须口腔颌面外科处理;孕妇禁合谷;耳区禁深刺 |
| 咽喉肿痛 | 风热犯肺/肺胃热盛/阴虚火旺/痰瘀互结 | 尺泽、少商、照海、列缺 | 风热加合谷、外关;肺胃热盛加内庭、曲池;阴虚加太溪、复溜;痰瘀加丰隆、膈俞 | 实证泻、虚证补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3 日:咽痛与吞咽变化;1 周:声音 | 呼吸困难伴流涎、张口困难、颈部肿块→急诊;咽部反射敏感者操作依规范由医师掌握;点刺出血一类操作须由具备资质者实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施行 |
| 目赤肿痛与视疲劳 | 风热犯目/肝火上炎/肝肾阴虚/脾虚湿盛 | 睛明、攒竹、太阳、鱼腰、印堂 | 风热加少商、合谷;肝火加行间、太冲;肝肾阴虚加太溪、肾俞;脾虚加足三里、脾俞 | 实证泻、虚证补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2 周:眼干涩痛;4 周:视物模糊与用眼耐受 | 眼红眼痛伴视力骤降、眼前黑影骤现、眼球突出固定、瞳孔散大→当日眼科;眼球周围禁深刺直刺;眼区操作依规范由医师掌握 |
(十)皮外科(2 证)
| 病证 | 辨证分型 | 主穴 | 配穴(随证) | 刺法要点(依规范表述) | 疗程与频次 | 疗效评估节点 | 重点禁忌与注意 |
|---|---|---|---|---|---|---|---|
| 斑秃 | 肝肾不足/血虚风燥/气滞血瘀 | 斑秃局部阿是穴、百会、风池 | 肝肾不足加肾俞、太溪;血虚加脾俞、膈俞;瘀血加血海 | 局部浅刺,补法为主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4 周:脱发范围;3 个月:再生情况 | 须先排除头皮感染与系统性皮肤病;头皮禁重手法与暴力牵拉;不可自行使用不明成分外用制剂 |
| 荨麻疹 | 风热犯表/血虚风燥/脾胃湿热/气血两虚 | 曲池、血海、膈俞、风门 | 风热加少商、大椎;血虚加脾俞、足三里;湿热加阴陵泉、丰隆;气血两虚加气海、足三里 | 实证泻、虚证补 | 按现行规范与医嘱 | 每次:风团数量与范围;4 周:发作频率 | 喉头紧缩感、呼吸困难、全身风团、面部肿胀、血压下降→立即 120;急性期禁灸与热敷;抗组胺药、糖皮质激素按医嘱,针灸不得替代规范抗过敏治疗与肾上腺素抢救准备 |
病证计数:本篇共列四十五个病证,分十门类(外感与呼吸 5、消化与肝胆 6、心血管 2、泌尿与代谢 2、神经与精神 8、运动与骨关节 5、妇科 4、儿科 5、五官 6、皮外科 2)。
四、急症与高风险情形的针灸边界
本节与本库《急救处置卡与家庭应急》§五第 2 条完全同口径:"针灸、推拿、艾灸、拔罐等外治法在急救场景中不作为抢救措施。"红旗条目以临床提要 · 红旗征象为唯一正本。
(一)三条不可动摇的规则
- 一律先呼叫 120、先稳定生命体征、先完成现代急救——先做的事永远是呼救与基础生命支持,不是针刺。
- 院前不施行针刺。这包括且不限于:十二井穴点刺出血、十宣点刺出血、水沟等传统急救取穴、针刺放血、三棱针、艾灸回阳、捏脊、拍打、强行按压肢体。理由不是"没有效果",而是院前操作可致出血、烫伤、延误转运,并妨碍院前评估。
- 针刺只可在院内专业人员监护下作为配合——即生命体征受监护、抢救设备可即刻使用、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实施;针刺始终不是抢救措施,只是配合。
(二)六类高风险情形的口径
| 情形 | 院前(家中/路边/救护车上) | 院内 | 说明 |
|---|---|---|---|
| 中风/疑似卒中 | 记下发病时间、保持呼吸道通畅、侧卧位、立即 120;禁针禁灸 | 生命体征监护与规范卒中救治为先;针刺可在专业人员监护下作为恢复期的配合 | 发病早期影像可能正常,不能因"看着还行"而延误 |
| 昏迷/意识改变 | 侧卧、防误吸、检查呼吸道、立即 120;禁针、禁灸、禁灌水喂药 | 抢救设备就位方可由专业人员考虑配合 | 昏迷是急症,不是"晕针" |
| 高热惊厥(含小儿热性惊厥) | 保持呼吸道通畅、侧卧、立即 120;禁针、禁灸、禁强行按压肢体、禁掐人中 | 专业人员监护下由医师处置 | 抽搐是急症;院前针刺可致损伤与延误 |
| 心绞痛/急性胸痛 | 静卧、含服医生已开具的急救药物、立即 120,切勿自行驾车;禁针禁灸 | 心电图与心肌标志物为先;针刺可作为稳定期的配合,不得作为急救手段 | 急性冠脉综合征按胸痛中心流程 |
| 哮喘急性发作 | 协助使用已开具的吸入剂、保持坐位、立即 120;禁针、禁灸、禁天突与膻中深刺 | 抢救设备就位方可由专业人员考虑配合 | 哮鸣音突然消失而病情加重 = 沉默肺,属危重,不可误认为好转 |
| 荨麻疹喉头水肿/过敏性全身反应 | 协助使用已开具的肾上腺素自动注射装置(如医生已开具)、平卧抬高、立即 120;禁针、禁灸、禁热敷 | 抢救设备就位方可由专业人员考虑配合 | 喉头紧缩感+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是致命三联 |
一句话口径:针灸在急症里是"配合",不是"抢救"。传统急救刺法(如十二井轮刺)有其历史来源,但现代急救的第一顺位永远是呼救与生命支持。本库各篇(针灸学总论、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十二井穴节、刺法灸法)均已按此口径表述,本篇不改。
五、特殊人群的通用注意
本节是通则,与各病证表"重点禁忌与注意"列同时生效,取其严者。
(一)孕妇
| 级别 | 部位/腧穴 | 要求 |
|---|---|---|
| 一级:禁针禁灸 | 腰骶部、腹部(含神阙);合谷、三阴交、昆仑、肩井、关元 | 一律禁止;禁一切腰骶腹部与强刺激操作 |
| 二级:慎用 | 中极、归来、大赫、天枢、大横 | 须专业指导、减量浅刺或改用非胞宫邻近之替代穴(如腹痛取梁门、足三里、公孙) |
| 三级:特定适应下可用 | 至阴(灸转胎位) | 仅限妊娠 28~32 周这一特定适应,由具备资质者施灸;不可自行灸疗;针刺仍属禁忌 |
另须注意:妊娠期禁强刺激、禁腹部腰骶部操作;妊娠呕吐、发热、腹痛、见红立即产科就诊(见红旗征象);孕妇禁用腰骶腹部灸法与腹部贴敷。
(二)儿童
| 要点 | 内容 |
|---|---|
| 沟通与配合 | 固定体位、全程看护、家属在旁安抚;不能配合者不宜针,改用灸法、推拿或药物方案 |
| 针具与留置 | 一次性短针;多不留针或少留针;禁粗针、禁强刺激、禁"以痛为腧"式重按 |
| 部位禁忌 | 囟门未合者禁刺头顶部;禁小儿推拿于面部与颈部;禁腹部与腰骶部强刺激 |
| 家长须知 | 家长不得自行针刺、灸疗或挑治四缝;不得自行使用小儿推拿手法于面部、颈部、腹部与腰骶部 |
| 急症优先 | 3 月龄以下婴儿发热、拒食、抽搐、皮疹出血点、尿少 8 小时以上→儿科急诊 |
(三)老年人
| 要点 | 内容 |
|---|---|
| 骨质疏松 | 老年人、绝经后女性、长期用激素者禁强刺激与深刺,尤忌胸背胁部与四肢骨突处的重手法;宜浅、宜少穴、宜细针;骨突处(腓骨头、尺骨鹰嘴、骶髂部)禁压 |
| 感觉减退 | 痛觉迟钝者易致无痛性损伤;灸法温度宜低、时长宜短;禁长时间留置压丸 |
| 脊柱不稳 | 椎体滑脱、脊髓型颈椎病者禁针刺与推拿扳法,须骨科专科评估 |
| 共病与用药 | 老年人多病共存,须先查肝肾功能与全部在用药物(含西药、抗凝药);服抗凝药者禁刺络放血;跌倒风险高者避免体位骤变 |
(四)血液病与抗凝/抗血小板药者
| 要点 | 内容 |
|---|---|
| 绝对禁止的操作 | 刺络放血、三棱针、挑治、水针等一切出血性操作 |
| 针刺本身 | 非绝对禁忌,但须由医师评估(服华法林者以 INR 为准,由医师判断);宜少穴、宜浅刺、出针即按压 |
| 其他外治 | 拔罐、刮痧须减负、减时并加压止血;禁重手法 |
| 血液病 | 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者慎用针刺与一切出血性操作;免疫抑制治疗期禁在有感染风险者施治 |
| 发现出血 | 局部持续渗血、肿胀青紫、血肿形成→立即按压并就医 |
(五)装有心脏起搏器或植入式除颤器者
| 要点 | 内容 |
|---|---|
| 禁电针 | 电刺激可干扰装置工作,一律禁用 |
| 针刺本身 | 非绝对禁忌,但须由熟悉植入装置的医师操作,控制电流错觉风险 |
| 部位禁忌 | 不得在装置体表投影区反复刺激、不贴电极 |
| 说明 | 出行时随身携带装置卡片;出现心悸、黑矇、头晕须立即就医 |
(六)皮肤感染、瘢痕与糖尿病足、截肢部位
| 情形 | 要求 |
|---|---|
| 皮肤感染、溃疡、破损 | 禁针禁灸禁拔罐禁刮痧禁贴敷;待创面愈合、皮肤完整后由医师评估 |
| 瘢痕部位 | 禁针刺、禁瘢痕灸与发泡灸(可致难愈创口);瘢痕体质者尤须注意 |
| 恶性肿瘤局部与转移可能区 | 禁针刺与推拿;禁用白芥子、斑蝥等发泡灸;免疫抑制治疗期禁施治 |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障碍 | 禁重手法、禁灸、禁高温外治、禁长时间留置压丸;痛觉缺失可致无痛性烫伤、压疮、皮肤溃烂难愈;治疗前后须查局部皮肤;足三里、三阴交、血海、委中等下肢穴尤须注意 |
| 糖尿病足与截肢部位 | 禁针刺、禁灸、禁热敷、禁拔罐与强力按揉;感觉与循环障碍叠加,损伤与感染风险极高;残肢与足部感觉障碍区一切温热与机械刺激均须避免;须先由专科处理足部创面与感染 |
| 儿童 | 2 岁以下婴幼儿禁贴敷与发泡 |
六、疗效评估与"无效"的处理
(一)针灸的起效规律(依规范表述,不承诺次数与疗效)
本库不对具体病种承诺"几次见效"。可作参考的一般规律表述如下,且以医师的临床判断与现行规范为准:
| 阶段 | 一般表现 | 态度 |
|---|---|---|
| 首次治疗后即刻 | 部分痛症可出现短暂缓解或局部酸胀感 | 属常见反应,不等于疗效已经确立;须结合后续复诊 |
| 初期(数次治疗内) | 症状可有波动,部分人先减轻后反复 | 波动不等于无效;按评估节点记录,不因一次反复即改方案 |
| 累积效应 | 痛症、功能性疾患常需累积若干次方见持续改善 | 频次与疗程按现行规范与医嘱;不承诺次数 |
| 出现"无效" | 到评估节点症状无任何改善 | 进入下节三问排查,而非加大刺激或缩短间隔 |
三条纪律:①不可承诺次数与疗效;②**"有反应"不等于"有疗效"(见疗效评估与随访框架第六节"有效但需继续");③症状缓解不等于病好了**——须按评估框架核对客观指标与危险因素是否处理。
(二)评估以《疗效评估与随访框架》为准
节点、方法、"无效"的三种情形(诊断错误/证候判断偏差/方药不对证)、"有效但需继续"的信号,均以《疗效评估与随访框架》为正本,本篇不另立一套。摘要如下:
| 情形 | 识别线索 | 下一步(以该篇为准) |
|---|---|---|
| 诊断错误 | 按预期应有反应却完全无反应;症状形态与初判不符;出现与原诊断不相干的新症状;治疗期间以不寻常方式进展 | 回到排除诊断流程,先纠诊断再谈治疗 |
| 证候判断偏差 | 症状确有变化但与所选方向不符;主症在治疗中性质改变而方案未调整;四诊资料前后矛盾未重做 | 重新四诊合参,确认主症与病机是否已变 |
| 治疗方案不对证 | 证候前后一致、辨证依据充分、执行到位,排除前两项仍无反应 | 与医师讨论是否调整配穴、刺法,或改用其他治法 |
贯穿的一条硬规则:**连续两个节点无改善,应重新评估诊断与治疗,而不是继续原方案加量或加重刺激。**继续原方案的边际收益递减,而掩盖错误的代价递增。
(三)记录:针灸治疗同样要留记录
每次治疗记录四项:取了哪些穴(主穴与配穴分开记)|用了什么补泻方向与手法类别|有无异常反应(晕针、滞针、局部血肿、烫伤)|当次与既往的主观变化。详见疗效评估与随访框架第九节可打印模板。
七、从"会扎"到"会治病":六个常见错误
本节写给自学者。六个错误按危害程度排序:
| # | 错误 | 为什么错 | 正确做法 |
|---|---|---|---|
| 1 | 忽视禁忌 | 胸背胁部深刺可致气胸;眼区与延髓附近风险更高;孕妇禁针穴、抗凝者出血、糖尿病感觉障碍者烫伤——这些是可造成不可逆损伤的 | 施术前逐条核查本篇第五节与针灸学总论第七节"外治禁忌速查";有疑问就不做 |
| 2 | 不辨虚实,一律平补平泻 | "平补平泻"适用于不盛不虚者;邪实者不泻则留邪,正虚者不补则更虚 | 先定虚实再定补泻(见针灸学总论第三节"盛则泻之,虚则补之") |
| 3 | 穴位越多越好 | 处方贵在主次分明:主穴定病位,配穴定证与随症。穴多则扰经气,且分散医者注意力、延长操作时间、增加晕针与气胸风险 | 一张处方通常主穴数个、配穴随证加减;加减有据,不是多多益善 |
| 4 | 追求痛楚 | "痛则不通"是病机描述,不是治疗目标。以痛为疗效指标,实为把损伤当疗效;强刺激可致晕针、气胸、神经损伤,且痛后舒适感常为心理与期待效应,不可据此判断 | 目标是切中病机、气至病所,强度依患者耐受与病性由医师决定;酸胀重胀多为得气信号,不应以剧痛为代价 |
| 5 | 不做评估 | 不评估就没有"无效"的概念,于是要么无限期做下去,要么在无效时盲目加量 | 按 3 日/1 周/2 周/4 周节点评估;连续两个节点无改善即重新评估 |
| 6 | 家属与患者沟通不足 | 患者预期过高("扎三次就好")或预期过低("能治好吗"),都会影响依从性与安全;不告知禁忌则风险由患者承担 | 术前告知:会做什么、可能有什么感觉、哪些情况不能做、什么反应要立刻报告;术后交代:观察什么、何时复诊 |
补充第七条(隐性的):把"读懂定位"等同于"可以自己操作"。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全篇是知识条目,篇首已声明:针刺与灸法属于专业医疗行为。定位清楚,不等于具备资格、器械、无菌条件与应急处置能力。
参见
- 针灸学总论——针灸定义源流、作用原理、六条治疗原则、取穴四法、配穴法、特定穴概说、适应症与禁忌总则;本篇第二节、第五节均回链此篇
- 经络腧穴与常用穴位——本篇一切穴位名称与定位的正本;特定穴(十二类)、一百一十余常用穴、经外奇穴、六类高危人群取穴底线
- 刺法灸法——毫针基本手法、补泻手法、灸法体系与晕针/滞针/气胸等异常情况处理
- 推拿与其他外治法——推拿、拔罐、刮痧、贴敷、小儿推拿等外治技术;本篇儿科各证常与之并用
- 临床各科常见病辨证论治提要——各科病证的内治方证提要与排除诊断在先之纪律;红旗征象正本
- 方证辨识要领——方证抓手、常见误诊场景、化裁思路;本篇第三节各证的"辨证分型"列须与之配套阅读
- 必须排除的疾病与排除诊断流程——按症状组织的最低必要排除与转诊去向
- 疗效评估与随访框架——三维评估框架、随访节点模板、判断"无效"的三种情形、可打印模板
- 急救处置卡与家庭应急——急症现场处置正本;本篇第四节与其§五第 2 条同口径
- 家庭中医使用手册——红旗清单家庭版与就医准备清单
- 用药安全与使用须知——中西药相互作用与用药安全;慢病调养不得据此减停西药
- 针灸临床能力考核清单——把本篇处方用于临床前,先对照三级考核表自评(含十条一票否决项)
参考文献
- 梁繁荣,王华主编. 针灸学(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新世纪第四版).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6.
- 石学敏主编. 针灸学(全国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
- 佚名. 灵枢经.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校注本).
- 皇甫谧(晋). 针灸甲乙经.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影印/校注本).
- 杨继洲(明). 针灸大成.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校释本).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2346—2021 腧穴名称与定位.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21.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cupuncture: Review and Analysis of Reports on 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s. Geneva: WHO, 2002.
- 本库《针灸学总论》第三节第六条"三因制宜"、第五节治疗时间要素,为本篇"疗程与频次"列的依据。